五华及时救助二级保护动物
2015-03-31 10:36:22
五华及时救助二级保护动物
本报讯(通讯员 张纯然)3月25日下午,五华区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在昆明市玻璃厂附近拾到一只疑似鹰的动物,请派人前往救助。
五华森林公安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玻璃厂,到达玻璃厂得知该野生鸟已被黑林铺派出所民警带走,出警民警随即前往黑林铺派出所了解情况。据悉,这个小家伙是因为翅膀被雨水打湿无法继续翱翔,落在路边被热心市民发现的。
随后,民警将这个小家伙移送到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拯救中心经收容。经中心工作人员辨别确认,此鸟名为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在对这只隼进行检查后发现这只隼并无大碍,收容中心决定将暂时饲养到其健康状况良好时择日放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