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2015-04-21 12:07:19

大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通讯员   宋金友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大理州公安机关按照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生态优先、和谐安州”的总体部署,紧紧盯住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环境保护、食药品安全、平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机构力量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全面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服务和促进了大理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专业机构力量建设取得突破

在专业机构力量建设中,成立了三级公安环保执法机构。20126月,经州编委批准,大理州公安局成立直属二分局,专司环保执法职责,内设大理州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大队,与州洱海流域保护局共同负责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同时,在洱海流域的大理市、洱源县公安局成立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大队,在环洱海径流区的17个乡镇派出所成立环保治安中队,全州共配备公安环保执法专业力量48人,形成了州、县市、乡镇三级公安执法网络。与此配套的是,大理州和大理市、洱源县法院、检察院也成立了环保法庭和环保检察处,加强环保司法。

组建首支打击食药品犯罪专业队伍。20148月,大理州公安局治安支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成立,从内部调整力量,加强培训、整合资源,逐步形成了战斗力。

此外,巡特警队伍建设实现全覆盖。20125月,大理州公安局成立特警支队,坚持新警培训和轮值轮训相结合,始终保持100人左右的力量在岗在位,并在全州12县市公安局全部成立巡特警大队,州县组建了14组武装处突单元,共配备民警147人、辅警175人,反恐处突能力得到提升。

 

民生领域公安执法取得进展

在民生领域执法中,针对环保形势日益严峻、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衔接不畅、以罚代法情况突出的情况,大理州公安局主动出击,与州环保部门建立了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先后检查、排查各类违法企业472家,开展洱海巡查82次,受理投诉、举报60件,联合立案查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39起,下发整改通知272份,要求停产整治21家;共立案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8起,查处违法人员17人,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与食安办、食药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出台了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联系协作工作机制,畅通了执法信息互通渠道,明确了职责任务分工,形成了工作合力。先后对全州的旅游市场、食品加工厂、农药农资市场等开展检查50余次,督促整改了一批隐患和问题,向社会亮明了打击食药品安全专业警察队伍的出现,表明了党委、政府的决心,切实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

 

平安大理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在深化平安大理建设中,坚持轮值轮训和战训合一,按照“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武装处突”的要求,不断改进勤务模式,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到街面,切实加强了巡逻防控和重点部位武装值守,大力推进扁平化指挥机制和应急处突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了对社会面的管控能力。

依托“智慧大理”建设,已安装1.5万余套城市治安视频监控,完成全州视频资源整合,实现省州县三级视频资源联网共享,切实提升了对社会治安的动态管控能力。全州连续多年未发生影响全省稳定的重大案事件,社会局势持续稳定。

坚持以多办案、办好案为导向,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出口机制,增强了深挖犯罪的能力,案件质量稳步提高。将全州分为城市(县城镇)和农村乡镇两类,全面推进基层警务资源整合改革,全州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治安、交管、消防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基层综合战斗实力明显提升。2014年,全州刑事发案下降超过6个百分点,侵财类案件发案下降6.5%、破案上升11.07%,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