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小区真“阳光”
2015-04-21 12:11:01
阳光小区真“阳光”
通讯员 鲁梅梅 李树明
在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路的阳光小区,活跃着一支乐民、惠民、育民的道路交通安全义务宣传队,他们力求把交通安全文化融入到优美的舞蹈和歌唱当中,人们纷纷称赞说,阳光小区的人们真“阳光”。
如今,走进阳光小区,你随时都能看到交通安全文艺宣传演出队正在紧张的排练中,演员们都喜露阳光笑脸。道路两旁悬挂着整齐划一的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牌,新颖别致的交通文化宣传长廊让人驻足观看学习。
阳光小区交通安全宣传文艺表演队组织人廉轩、鲍丽萍和李德芹介绍说:“我们阳光小区现有住户253户、居住人口795人,已经入住十年了,业主们相处得很融洽,小区平安和谐;2013年5月组建的交通安全义务宣传演出队,22名队员中大多是退休干部、职工,也有在职人员和家属;我们从网上下载交通指挥手势教学视频,创作了《平安是福》、《和谐交通》等20多个文艺节目,已经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专场演出38场次了,吸引了周边的群众都来观看,受教育群众达11万多人次。今年元旦节,阳光小区举行了400多人的游园活动,内容有交通安全宣传、民族打歌舞和猜谜语。通过游园活动形式,向大家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知识,以增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
“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是好事,我们物业公司免费提供演出场地。自从交通安全文艺演出队组建以来,业主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了,使得我们小区的治安秩序多年来保持良好势头。小区曾经发生小孩在消防通道上玩滑轮车跌倒受伤的事例,交警大队得知情况后及时给小区安装了减速带,降低了小区内行车速度,有效缓解了行人及机动车出行矛盾。”昌宁立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赵安宁说。
据了解,阳光小区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大力推动下,紧扣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的深刻内涵,根据受众人群特点,不断创新文化建设的形式和载体,不断夯实小区交通安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整个小区充满了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的生机与活力。交通安全员充分履职,做到小区人、车底数清,情况明,交通安全宣传常态化,对违法处理及车驾管业务进行定期提醒、催办,形成了小区行车秩序好,人、车、路有人管控的良好格局。
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冰峰介绍说:“阳光小区目前拥有各类机动车215辆,机动车驾驶人272人。我们交警大队非常重视阳光小区的交通安全文化建设,专门为阳光小区拍摄制作了广场操舞《平安是福》。人们在跳舞健身的同时能学到交通手势,能了解交通安全注意事项,能记住交通安全常识问题。交警大队主动给阳光小区提供经费和人力物力支持,现已建成的570多平方米的宣传文化长廊,里面内容涵盖了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简介、全县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交通安全常识、典型违法曝光、身边事故案例警示,人们在跳舞、闲暇之余可了解交通、学习知识,汲取教训。阳光小区作为昌宁县首个建成的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小区,交警大队将继续创新思路,拓展空间,带动其他小区共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全面铺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