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公安机关全警护洱海
2015-04-28 10:17:32
苍山不墨千秋画 洱海无弦万古琴
大理州公安机关全警护洱海
通讯员 杨 梁 宋金友
近年来,大理州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2015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到大理考察后,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省州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州公安机关把生态保护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顺势而为、积极创新、勇于实践,全力提升环保执法能力,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
建立三级环保执法机构
在推进公安环保执法专业化中,大理州公安机关同步建立三级环保执法机构。大理州公安局成立直属二分局,专司环保执法职责,内设大理州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大队,与州洱海流域保护局共同负责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
同时,在洱海流域的大理市、洱源县公安局成立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大队,在环洱海径流区的16个乡镇派出所成立环保治安中队,全州共配备公安环保执法专业力量48人,形成了州、县市、乡镇三级公安执法网络。
与此配套,大理州和大理市、洱源县法院、检察院也成立了环保法庭和环保检察处,加强环保司法,建立健全环保执法工作机制。建立了案件移送、会商与督办、联席会议、案件信息共享和常态化联合调查机制,为公安环保执法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支撑。
环境污染“一票否决制”
在综合执法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大理州政府成立由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洱海流域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大理州洱海流域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洱海保护治理统一规划、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对污染环境实行“零容忍”,并严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在认真总结公安环保执法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洱海流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州委、州政府批准成立大理州洱海流域保护局综合执法支队,并在大理市、洱源县成立综合执法大队,集中履行公安、环保、国土、水务、城建规划执法职能。
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
为深化和拓展洱海保护“河段长”责任制及“三清洁”活动成果,实行“党政同责、属地为主、部门挂钩、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以入湖河道、沟渠、村庄、农田、道路、湿地、库塘为管理对象,以流域乡镇、村委会行政辖区为单元格,建立和完善县市、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以及挂钩部门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实现洱海流域入湖河道、沟渠、村庄、农田、道路、湿地、库塘环境治理责任全覆盖。
在全警参与保护洱海的行动中,大理州公安局挂钩联系洱海保护与治理的重点地区双廊镇双廊村,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全局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组,制定了《大理州公安局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挂钩联系工作实施方案》,将双廊村12个村民小组、3776人、14家机关企事业单位、3条入湖河沟、244家餐饮、客栈经营户划分为1张大网格、3个单元格、12个小格,分别落实挂钩部门和责任人员。按照户有化粪池、排水沟,村有排水网、污水系统,企业有污水处理设施,客栈餐饮有地漏、隔油池,河道有格栅即“五有”、污水入池、池水入沟、沟水入塘、塘水入田即“四入”、污水无直排、河道滩地无垃圾、河道无淤泥、河边无场所即“四无”的要求,分片包干、综合整理。
在保护洱海宣传教育中,大理州公安机关以“一堂课、一首歌、一台节目、两个广告、两个形象代言”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宣传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及时曝光了一批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教育处罚的典型案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大理环保》(小学版、初中版)地方教材进行全面修订,使内容更贴近大理州的环保实际,以“小手牵大手”增强宣传的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