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全力推进环保执法工作
2015-04-28 10:37:37
洱源全力推进环保执法工作
通讯员 赵 琴
洱海保护,洱海源头是重点,洱源县洱海流域有六个镇乡,沿湖沿河52个村委会867个自然村,常年水量约占洱海常年径流总量的70%左右。被环境保护部列为云南省唯一的全国第二批生态文明试点县。为此,洱源县公安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提升环保执法能力,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洱海源头一方碧水蓝天。
在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中,洱源县公安局增设了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大队,并在洱海流域6个镇乡派出所加挂“环境保护治安中队”牌子,全方位投入环保执法工作。
针对环保执法这一新课题,洱源县公安局专门组织举办了环保执法工作业务培训班,通报近期公安环保执法情况。
把环保执法与行政监察相结合,与流域各镇乡,县级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系,以镇乡环保站、派出所执法中队为支撑,在沿江、沿河、沿湖、沿线的宾馆、饭店、洗车场、企业、农居等地积极开展环境排查执法工作。开展综合执法,完善部门联动,与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联合办案,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目的。召开了联席会议,共同讨论联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对策,解决难题,共同商定移送要件和程序,确保案件顺利办结。节省办案资源,及时解决问题,减少执法的重复和冲突,避免相互推诿扯皮,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有效打击破坏洱海流域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再次是全面宣传与严厉查处相结合。
目前,洱源县公安局利用集市日、“环境日”、“三清洁”等活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发放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宣传资料5000份,让群众认识到环境违法行为除了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外,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开环保违法犯罪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环保工作,并采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及夜间突查的方式全面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截至4月中旬,洱源县公安局环保大队以共立行政案件12起,结案4起,正在办理8起,下发整改通知书3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