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额回报设陷阱 害了别人害自己

    2015-05-05 11:55:52

高额回报设陷阱 害了别人害自己

通讯员 段晓东

一对夫妇,一个女人,分别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将所筹部分资金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及偿还部分本金,非法集资款共计8873万余元,最终致使7425万余元借款本金无法返还被害人。

昌宁警方经过长达7个月的缜密调查,破获一起非法集资诈骗案。

 

两女子先后谎报案情

2014828930分,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一名叫程晓嬉的女子报称:“我被一名叫张田贵的男子和一名叫刘倩的女子以合伙入股投资工程建设的方式诈骗人民币2600万余元,请公安机关帮助处理。”

在对程晓嬉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程晓嬉自称投入巨额资金参与入股投资工程建设,却说不清楚对方的详细身份信息情况,而且也没有合伙入股投资的相关依据。就在民警对程晓嬉报警背后的“隐情”开展调查时,昌宁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又接到了一名自称叫章丽琼的女子电话报警称:“因为我欠着别人钱,现在有几十人到我自己经营的核桃加工厂哄抢核桃,请公安机关派人来帮助处理。”

 

集资诈骗浮出水面

在昌宁警方组织警力调查的过程中,陆续有受害人到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田园派出所报案称:程晓嬉、章丽琼多次向自己和他人以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借款达上千万元。通过走访调查,发现程晓嬉、章丽琼涉嫌使用诈骗的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成立了由15名民警组成的专案组,将该案立为“8·29”集资诈骗案进行侦办,并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章丽琼、程晓嬉刑事拘留。

专案组通过长达7个月的缜密调查查明:程晓嬉在自己无实体经营项目和明知无实际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在丈夫陆建国帮助参与下,编造投资林业项目工程、经营树苗生意、买卖山林及资金周转等借口,以支付8分、1角、1.5角不等的月利息作为诱惑,自20113月份以来,先后向杨某某、马某某、朱某某等47人非法集资人民币共计6272万余元,其中3181万余元用于支付高额利息,718万余元用于归还他人借款本金,其余2373万余元资金程晓嬉说不清去向,最终导致5554万余元借款本金无法偿还被害人。

因资金链断裂,在无法继续偿还所借款项本息的情况下,2014828日,程晓嬉编造了与他人合伙投资入股2600万余元工程款受骗的谎言向公安机关报案。

而犯罪嫌疑人章丽琼同样以经营核桃、茶叶生意和投资林业项目工程为名,以支付1分至8分不等的月利息作为诱惑,自20113月份以来,先后向罗某某、王某、王某某等41人非法集资人民币计共计2601万余元。在2014725日,章丽琼又以经营核桃生意为名,用自己的住房及核桃、茶叶加工厂厂房为抵押向昌宁县农村信用社贷款250万元,加上之前非法集资款共计人民币2851万余元。随后,章丽琼将向他人所集资金中的680万元和贷款中的200万元共计880万元投资给程晓嬉用于“经营林业项目工程”。

经统计,章丽琼非法集资人民币共计2851万元,其中827万余元用于支付部分被害人利息,730万余元用于归还部分借款本金,844万余元集资款去向不明,最终导致1871万余元资金不能偿还被害人,向银行贷款250万元不能归还。眼看事情败露,章丽琼在无法继续偿还被借款人本息的情况下,一边通知被借款人到自己的核桃加工厂拿自己所购买的核桃来进行抵债,一边向公安机关谎报案情称有人到自己的核桃加工厂哄抢核桃。

 

公职人员身陷囹圄

程晓嬉的丈夫陆建国是当地某部门的一名公职人员,在程晓嬉实施集资诈骗过程中,陆建国积极主动参与编造自家投资林业项目工程、经营树苗生意、买卖山林等虚假凭证,伪造出售价款500余万元的出售树苗单据。

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伙同程晓嬉向杨某某、尹某某、翟某某等9人借款人民币1125万元归由程晓嬉支配,最终导致1125万余元借款本金无法偿还被害人。陆建国于2014930日被昌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本案受害人除程晓嬉、章丽琼的亲属朋友外,还有一部分是国家公职人员、银行职工。由于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期间多次以借新账还旧账、按时支付高额利息的方法继续骗取受害人信任,直接导致诈骗金额急速膨胀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7425万余元借款本金无法偿还被害人。其中一些被害人其实经济条件很差,因为高额利息的诱惑,将自己的积蓄、向亲戚朋友借款、向银行贷款等各种途径筹集到的资金借给犯罪嫌疑人。随着犯罪嫌疑人的资金链断裂,被害人无法收回本金,造成受害人生活更为窘迫,甚至造成有的受害人离婚、有的卖房、有的跑到异乡躲避债务,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