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交警推进民生警务改革
2015-05-05 12:01:25
弥渡交警推进民生警务改革
本报讯(通讯员 闫云春)近年来,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创新车管、路管等领域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全力推进新时期民生警务工作,树立了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在办证下乡活动中,交警大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摩托车驾驶培训办证下乡服务队,深入全县各村委会为广大农民群众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申领业务。仅今年以来,就在全县各村开展摩托车驾驶培训办证活动40场次,为考试合格群众当场办证15000件。
弥渡县山区、半山区占国土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为此,交警大队把车管服务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深化利民便民措施,积极创新车管模式,实现服务群众工作效能最大化。其中,针对牛街、德苴、密祉3个山区乡群众到县城办理车管业务路途远等问题,专门投资20余万元经费,购置了电脑、桌椅等一批设备,先后在牛街、德苴、密祉派出所设立了车管服务站,有效解决了10000余辆摩托车和驾驶人到县城办理检车、换证、补领等带来的不方便,为群众节约了大笔开支。
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中,弥渡县公安局在全县8个乡镇建立了交通专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义务协管员、安全志愿者四支队伍,对所有机动车、驾驶人登记造册,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动态管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加大上路查处力度,初步形成了综合治理促平安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格局。截至目前,全县四支队伍共有工作人员2000余人。仅今年以来,8个派出所及专兼职协管员共上路开展查车验证工作320余次,检查车辆9000余辆次,口头教育1700余人次,依法处理320余人次。
通过改革车管、路管等领域的工作方法和措施的深入实施,该大队先后被县委授予“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被省、州、县三级命名为 “青年文明号”和“文明单位”;被省公安厅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全省 “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