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5-05-12 11:28:11
楚雄州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联系基层沉下身 服务群众上水平
通讯员 徐 勇
自2014年起,楚雄州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大力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推动全州执法规范化全面、深入、协调发展。
将公安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确定的43项、省公安厅确定的54项任务细化分解为我州的41项具体工作任务,倒排工期,按时推进完成。州公安局和全州10县(市)公安局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主任,由法制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督察、信访和主要执法办案部门参加的执法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召开工作会议25次,及时通报执法情况,预警执法问题,切实发挥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掌控作用。
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培训。举办执法培训32期,参训人数达6300余人次。针对昆明“3·01”暴恐案件,举办了全州公安机关反恐业务知识视频培训。法制支队多次深入10县(市)公安局开展面对面的执法服务,共开展面对面执法服务座谈会28场1400人次,一线办案民警提出执法问题188个,现场解答129个,带回研究待解决问题59个,受到广大基层民警的好评。组织全州408名民警参加中级和基本级、122名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州共有2389名民警通过了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1828名民警取得中级执法资格,17名民警通过了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在处置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事)件时,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支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全州法制部门参与处置医闹、交闹等纠纷18起,做到依法处置,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得到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认可。
以开展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专项检查为契机,倒逼执法办案场所的提升改造,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加大经费投入,已完成12个办案中心、111个执法办案区的提升改造任务,提升改造完成率100%,顺利通过了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检查验收。法制部门将办案区管理使用纳入日常执法质量考评,督察部门利用执法办案场所网上督察系统,经常性开展视频督察和现场督察,实现了嫌疑人监管安全“零事故”、涉案财物和随身物品管理“零投诉”,全州的执法办案方式和办案环境取得了重大革新和进步。
继续推行局长分管法制部门、局领导带头点评案件、执法质量三色预警、案件“五级”审核把关、网上执法质量考评、案件评查、执法责任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等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全州公安机关共开展执法质量考评118次,考评案件数8130件。州、县(市)两级公安机关局领导亲自在民警大会上点评案件22场次,充分发挥了领导在提高执法质量中的引领、监督作用。
狠抓信息化应用建设,执法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升。全州公安机关实现了办案中心和执法办案区与督察部门实时监控达100%;出入境窗口、办证大厅实现与督察部门实时监控达100%;执法办案区实现监控全覆盖,在办案中心(区)进行讯问(询问)实现同步录音录像率达100%。
在省公安厅2014年度综合考评中,全州公安法制工作实现了零扣分;禄丰县公安局、双柏县公安局、牟定县公安局新桥派出所、楚雄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被命名为新一轮“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成为全省获此殊荣最多的州(市)之一,得到省公安厅高度肯定;元谋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州局法制支队荣获局直部门综合类考核一等奖;双柏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尹久祥被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二等功、楚雄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杨鹏被州局荣记个人三等功;武定县公安局猫街派出所等5个基层所、队被评为“全州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南华县公安局五街派出所办理的黑先春涉嫌故意伤害案等10件案件被评为“精品案件”、姚安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孙永进等15名民警被评为“优秀法制员”。实现了州局党委确立的“公安工作上台阶,服务群众上水平,确保队伍不出事”的总体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