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刷卡无信用 恶意透支将落罪

    2015-05-19 10:58:18

女子刷卡无信用 恶意透支将落罪

通讯员 军 牟云波

信用卡使用的基础就是 “信用”,需要量力而行。峨山县的张女士图一时的“刷卡之快”,因为恶意透支信用卡落了罪。

 

201412月底,峨山县公安局经济侦查犯罪大队接到峨山县农业银行的报案,一名张姓女子到银行申请办理银行信用卡后恶意透支,超期限不还信用金额已达5.8万余元,银行工作人员怎么也联系不到持卡者,持卡者如同人间蒸发一般。

38岁的张某某原来经营着一家小服装店。 20124月,张某某在峨山县小街街道的农业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金穗贷记卡,办理贷记卡的时候,张某某提供了一切信用担保材料,银行核实后,向张某某下放了一张信用金额为2万元的信用卡。从李女士将信用卡激活以来,使用正常,也从没拖欠过应还款项,为此,银行还将张某某的贷记卡升级为可透支万元。

可就在2013年4月份后,张某某频繁的刷卡消费后就再也没有往信用卡里还过钱。截至201412月,其透支金额本息合计5.8万余元,银行通过短信提醒后,也未见其还款。银行工作人员尝试拨打其预留电话,可接听电话的却自称不是张某某,来到张某某家中,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峨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来到张某某居住的村子深入走访调查,才知道张某某一家人根本就没在户籍地居住,全家居住在峨山回龙村的深山中,承包土地种植蔬菜。今年427日,办案民警来到回龙村的深山内找到了她。

民警将张某某带到公安局询问后得知,张某某之前一直在经营服装生意。2013年底多次刷卡进货后,因服装生意冷淡,衣服压货量较大,自己平时花销也大,资金不能回拢,导致无能力偿还信用贷款。长时间的拖欠,5.8万余元的欠款便出现在了李女士的信用卡上。之后,张某某更换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心想着,银行找不到自己,也不能拿自己怎么办。待民警找到张某某的时候,她还一脸茫然,觉得这不算个什么事。

如今,张某某依旧没法偿还5.8万余元的欠款,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峨山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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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透支额度达1万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可定性为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

在此,警方提醒,大家要量力而行办理信用卡,在办理信用卡后,更应按法律规定使用信用卡,定期按时还款,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