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
2015-06-10 13:05:56
景谷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
通讯员 陈昊星
近年来,景谷县公安局以制度建设、执法质量、基础建设、主体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组织、规划、协调、推动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连续三年在普洱市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中名列前茅。
以制度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效能
景谷县公安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任务层层分解、考核级级挂钩,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领导上加强、措施上务实、行动上带头。
同时,完善了制度建设。制定了《公安法制工作要点》、《执法规范化考核办法》、《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同时,明确了监督责任。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制定《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建立局领导、纪委、法制部门对所队领导和民警对所队领导执行执法制度情况监督的“上下双向”监督机制。
以执法质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加强刑事案件审核,实行五级审批制度。2014年,共审核刑事案件568件、行政案件434件,实现刑事案件无一起冤、假、错案,行政案件无一起被撤销或变更。
加强案件考评,实行“一案一审一评”制度。每季度组织全局法制员对各部门已办结案件进行交叉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填写“个案审核表”,责成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员、办案民警在48小时内整改。去年,法制大队发现整改案件问题2816个。
加强部门联动,实行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法制大队直接深入办案部门,与民警共同探讨案件、总结经验。去年,法制大队与各执法部门召开案件研讨会39次,提前介入指导重点案件19起,及时为8起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保障。
以基础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保障
景谷县公安局从整体规划上实现布局合理化,投入大量资金对各派出所原有办公楼进行合理改造,实现办案、服务和生活三大区域相对分离,并配备电脑和警务督察系统等设备,规范了讯问、询问、候问及信息采集室等执法场所的标准化建设,保障了执法活动的规范和安全。
从操作规程上实现管理规范化。纪委、法制大队结合专项检查、网上日常巡查等活动,监督检查“四个一律”要求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目前,各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建设已按标准完成建设改造。
从装备保障上实现执法可视化。在局机关、各派出所、拘留所及看守所的重点部位、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将可视化范围从执法办案区最大限度向外延伸。对各部门、各警种及警用车辆配备执法记录仪,实行可视化管理。
以主体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能力
以点带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结合案件检查、考评情况,针对部门、警种开展执法培训,实现培训工作常态化。去年,共组织执法规范培训8期500余人次;组织参加现场庭审12场160人次。
以考固本,提升执法主体能力。由法制大队牵头,组织全局民警进行模拟考试,并提供条件鼓励民警参加更高级别的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局共有226名民警通过了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103名民警通过了中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以奖促学,提升学习的积极性。制定明确奖惩标准,每季度对案件考评中的百分案件主办民警进行奖励,年底对执法质量考核优秀部门进行表彰,提高了民警办案积极性,促进了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去年,共有3起案件获得百分,一名民警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