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赌博缺钱 租车销售行骗
2015-06-16 09:54:00
经商赌博缺钱 租车销售行骗
通讯员 王建敏 段忠伟
为了筹措周转资金做生意,同时支付赌资,他把租车行当成自己的“取款机”,先后从景洪市2家租车行租出5辆车,其中4辆抵押到修理厂,1辆经伪造手续后卖给他人。勐海县警方从失主报案入手,经过调查,一举破获5起诈骗案。
案发:嫌疑人被扭送到公安机关
3月3日,几名情绪激动的青年人扭着一名抵着头的男子来到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机关,对民警说被这一男子骗了。
经了解得知:报案人名叫纳某,被扭送的叫南克。2月11日,南克驾驶一辆凯美瑞轿车来到勐海县一个二手车市场,称自己急需用钱,想把凯美瑞轿车卖掉,但是价格没有谈拢。二手车老板想起自己的朋友纳某想买一辆二手车,便打电话给纳某,叫纳某过去看看是否合适。纳某来到二手车市场,看了车之后,知道这辆车的原车主不是南克,是一个叫孔某的人。但是南克说他与孔某签订过一份购车协议,并将协议拿给纳某看。协议上说明车子已卖给南克,只是还没有过户。纳某便相信了,加上自己也看中这辆车。双方经商谈,最后以5万元成交。双方现场签订了售车协议:约定先付款3.5万元,剩下的1.5万元待过户等手续办理完后支付。
春节期间,南克联系纳某,说自己和原车主孔某之间还有一部分购车款没有结清,要求纳某把剩下的1.5万元购车款打给他。纳某说协议中已明确规定,等办完过户手续后一次性付清。南克为拿到钱,经常打电话催纳某,还叫其母来催,纳某被摧得不耐烦,便又拿给南克母亲500元。
3月2日,纳某又接到南克电话,说车子不卖了,要先把车子拿回去。纳某说不卖可以,但必须先把已支付的3.55万元退还,并且还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晚上,南克打电话叫纳某把车开到勐海某酒店,说有人借钱给他,这个人会把钱还给纳某。纳某担心车子被对方强行开走,没有按要求将车开到酒店,而是准备收到钱后再把车交给南克。但南克坚持先还车后还款,纳某明确说拿不到钱是不会还车的。南克说已有人借钱给他,但钱要打到其母的卡上。纳某以为对方会以转账的形式付款,还特意还借了一台POS机带到酒店。
纳某来到酒店后,经查询,南克母亲的卡上显示的只有40元钱。南克联系朋友,朋友叫南克到景洪拿现金。纳某叫南克拿到钱后汇到自己卡上,收到钱后就还车。纳某回到家后,接到景洪市警方的电话,告知已接到租车行报案,目前纳某手上的车是南克从租赁公司租来的。纳某说车辆是与南克买的,已经签订了购车合同。景洪市警方要求纳某将车开到勐海县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纳某想不到买一辆车会惹出这么多麻烦,加上南克一直逼着自己还车,便与朋友一起将南克扭送到公安机关。
随着警方对南克审讯的深入,系列租车诈骗案浮出水面。
行骗:他将车租来后抵押给他人
犯罪嫌疑人南克初中毕业后,一直闲在家中。拿到驾驶证后,开始跑昆明的长途货车。后来看到有的茶叶老板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出入有专车,心中很是羡慕。做了几年生意后,南克也没有赚到什么钱。
为了弄到钱来投资茶叶生意,也为了有钱来赌博,他想出了一个主意,从租车行把车租出后抵押到修理厂或者伪造手续后卖掉。2014年12月,南克先后来到景洪市某汽车租赁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车协议:租期10天,每天每辆车租赁费500元。南克在支付了押金后,先后从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越野车和一辆轿车。每天开着车谈生意,很是风光。越野车被租用10天后,南克将轿车开到勐海县某修理厂,谎称车是自己的,现在急需用钱,要抵押车辆,最后以5万元的价将轿车抵押给修理厂周老板。看到转手一下现金就到了手,南克仿佛看到了资金周转的途径,于是向租赁公司续租10天。20天后,南克还是以急需用钱为由,将越野车以7万元的价抵押给周老板。
2015年1月23日,这天是西双版纳州的州庆日。南克以过节需要用车为名,来到景洪另一租车行,与租车行签订了租用10天的租车协议,在支付了租金后,在短短的一周内先后租走该租车行两辆越野车和1辆凯美瑞轿车。两辆越野车被南克使用到期后,又以续租的形式继续使用,最后谎称这两辆车是自己的,以急需用钱为名,分别以5.5万元、6万元的价将车抵押给周老板。
其中凯美瑞轿车因为是孔某放在租车行获取租金的,加上南克自己也还要使用,就未抵押给周老板。
在抵押4辆车时,南克还与周老板签订了每辆车的抵押协议。协议中注明南克如果未在抵押期限内将车赎回,车辆归周老板所有。
4辆车都顺利抵押给周老板后,南克拿到23.5万元现金,南克将其中的一部分钱用于投资茶叶生意,一部分用于生活开支,还有一部分被用来赌博。
卖车:伪造证件交易车辆引纠纷
为让买车人相信车是自己的,南克伪造了一份和孔某之间的购车协议,并顺利在勐海将车卖给了纳某。租车的期限到了,续租的钱不够,他便打电话给纳某,叫把剩下的购车款付清。但纳某坚持要过户后才付款,看到要款无望,南克才向纳某说明车不是自己的,而是孔某的,购车协议是自己伪造的。
租车行将车租出去到期后南克一直未归还,景洪两家租车行的工作人员便找到南克,南克以还需要用车为名,达到拖延的目的,没有和租车行续签租车协议,而是写了一份借条给租车行。看到借车的时间已到,加上南克租车款没有付清,租车行的人再次找到南克,此时南克只好承认已把车抵押给周老板了。租车行的人又找到周老板,说这些车是租车行的,并出示了这些车辆的真实证件。周老板怀疑对方身份,还到车管所查询,得知对方出示的证件是真的。周老板只好将4辆车分别还给两家租车行,随后找到南克,要求南克返还23.5万元现金。南克眼见罪行暴露,便向周老板许诺会赔钱,还叫其母帮写了一份欠条,并用其母的房产证做抵押,周老板便相信了,一直未报案。
一次租了3台车给南克的租车行,虽然追回了2台车,但凯美瑞轿车已被南克卖给了纳某,租车行便向景洪市警方报案。
周老板得知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南克的承诺也难以兑现,便向勐海县警方报案,纳某还和朋友将南克扭送到公安机关。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中犯罪嫌疑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