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剑川摧毁诈骗团伙

    2015-09-18 10:56:26


本报讯(通讯员 段忠诚 杨 东)近日,剑川县公安局在河南省泌阳县警方的配合下,打掉一个以婚姻介绍为诱饵的诈骗团伙,引起强烈反响。

董某,安徽省宿州市人。2015511日跟着亲戚来到剑川,由媒婆介绍后认识了金华镇某村的姑娘苏某元,经与对方及母亲李某妹简单认识和交流后,李某妹答应将女儿嫁给他,但要董某先支付彩礼钱48000元。519日,董某支付彩礼钱后带着苏某元回到安徽老家。但苏某元在安徽董某家住了10余日后就接到其母亲李某妹电话,谎称苏某元外婆去世要苏某元立即回来剑川。531日,董某陪同苏某元一起从安徽回到剑川,但是苏某元拒绝董某到她家拜会家人,董某只好暂住在剑川阳光宾馆里等苏某元回家料理家事。在此后的几天里,苏某元以种种借口为由拒绝跟董某回去安徽,到最后电话也关机了。董某感到情况蹊跷就向剑川县公安局报警。

接到报警后,剑川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但当民警在对嫌疑人苏某元进行传唤时,苏某元却四处躲避,拒不接受警方调查。618日,专案组民警经获取线索在鹤庆县一家宾馆内将藏匿的苏某元抓获归案,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苏某元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在前期大量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一个以李某妹为主要成员的婚骗团伙已经进入警方视线,收网工作全面展开。到7月底,其他嫌疑人员李某妹、杨某梅相继落网,随后,杨某红在丈夫陪同下到剑川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过审理,2014年下半年以来,李某妹以其在甸南镇“缘通饭店”为据点,通过与河南籍外号叫“付老黑”和洱源县人郭某江等 “中间人”联系,怂恿其女儿苏某元和在附近打工的杨某梅、杨某红等人,利用外省籍男子急切求偶心理,根据不同条件、不同对象,将苏某元、杨某梅、杨某红三人作为诱饵,多次介绍给由河南籍外号“付老黑”和洱源“媒婆”郭某江带来的外省籍男子,在经过几天的“相亲”活动后,收取对方彩礼、礼金,由女子到男方家中住几日便伺机逃回剑川,然后以种种理由拒绝与对方联系,从而达到骗取对方钱财的目的。

在董某向公安机关报警前,她们用同样的伎俩骗取了河南籍罗某举、姜某、张某科等三人钱财。但受害人由于受路途遥远或经济条件等各方面的制约,在失去与女方联系后未回云南剑川找当事人讨说法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事情不了了之。

李某妹团伙在几次尝到甜头后,想继续利用相同的手段让更多的“猎物”进入他们的“陷阱”,但想不到在董某身上故伎重演时,他们的发财梦瞬间遭到破灭。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等待他们将是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