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重拳出击严整酒驾
2015-10-23 11:03:12
丽江重拳出击严整酒驾
本报讯(通讯员 段鸿钧 安亚雯)近日,丽江市对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和某进行公开审判,最终,和某被处以拘役五个月、罚款9000元的处罚。
9月17日凌晨,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南口路与玉泽路交叉路口出警过程中,查获一名涉嫌无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的男子和某,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显示:其饮酒后呼吸检测值高达349毫克/100毫升! 9月18日,经丽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和某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结果为263.65毫克/100毫升血,属醉酒驾驶!
在立案侦办过程中发现,7月5日,和某因涉嫌无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祥和东路金山汽贸城路段被古城分局交警大队查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为180.8毫克/100毫升血,于7月15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然而,和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查获。
9月18日,玉龙县交警大队向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报此案情况后,交警支队立即带领玉龙大队、古城大队相关人员到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并会同古城区人民法院相关人员对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召开案件办理联席会议。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古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和某在短时间内两次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查获,拟给予其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的刑事判决。鉴于此案的特殊性,为扩大对广大驾驶员的警示宣传教育作用,古城区人民法院将采用巡回法庭的形式(审判时间1小时左右)宣判。
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案情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后,丽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交通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由市委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通知市直各机关单位、客货运输企业、驾校负责人参加公开审判。
10月14日,针对和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的公开审判在丽江市驾驶人警示教育中心举行,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72个机关单位、交通运输集团等19个企业以及8个驾校约200名代表参加了审判旁听。最终,和某被处以拘役五个月、罚款9000元的处罚,和某当庭认罪并接受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