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华查处非法售卖野生动物案

    2015-10-30 10:30:43


本报讯(通讯员 李敬方)近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民警接到昆明市公安局值班室电话称:在海源寺集贸市场的小河边有人在售卖喜鹊等野生保护动物,请派人前往查处。

接警后,民警立即与该报案人取得联系并迅速前往海源寺集贸市场。到达事发地点后,发现有一名商贩正在其摊位上出售喜鹊等野生保护动物。经调查,该商贩未办理相关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目前该案正在处理当中。

民警已于当日将涉案的野生动物没收并送往云南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收容拯救中心。经收容拯救中心工作人员辨认,被没收的野生保护动物共5只,其中喜鹊2只,红嘴蓝鹊2只,松鸦1只;以上野生动物皆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