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深化公安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2015-11-06 12:12:28
保山深化公安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保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唐云泽

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中,保山处于我国与东南亚、南亚三大市场的交汇点,与德宏、怒江、临沧共处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核心区位,使保山由改革开放的末梢变成了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门户和前沿,战略地位日趋突显。改革开放、尤其是“十二五”以来,保山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高速转型的快车道,面对困境和难题,2010年开始,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党委工作重心、政法公安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坚持创新体制、优化机制,探索了一条独具保山特色的公安改革发展之路。
坚定保山公安改革方向
多年来,公安工作中形成的惯性思维和工作模式,习惯于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来开展工作,习惯于围绕上级的考核指标来完成工作,忽视了群众的需求和感受,一些基层所、队领导任职多年,辖区老百姓却不知晓;为了完成考核指标任务,层层玩数字游戏,导致数据失真、数据造假,使考核这根指挥棒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和导向,出现了“破案绝对数不断上升,群众安全感却不高;执法越来越规范,公安机关公信力却不高;公安民警付出很大,群众满意度却不高”的尴尬现象。其根本原因是公安工作脱离了实际、脱离了群众,人民群众没有“获得感”,反映强烈。这些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倒逼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必须重新认识和思考公安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转变警务理念,更多地用群众的眼光来审视和考量社会治安问题、更多地用群众的感受来推动改革公安工作。
50年前,浙江“枫桥经验”源自公安机关,实质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就地解决问题”,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枫桥经验”内涵不断丰富,在新时期继续焕发出强大生命力。2013年10月,中央在浙江召开纪念“枫桥经验”五十周年大会后,我带着五县区公安局长和市公安局相关部门领导,赴浙江实地考察学习。回来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的思路、举措,通过各种层面的研讨,凝聚了实施民意引领警务的改革共识。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三届四次全会从不同层面吹响了推进改革的号角,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实施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提出了“警务围绕问题转、基层围绕百姓转、机关围绕基层转”工作目标,把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评价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全面实施问题导向、民意引领的警务改革,探索符合保山实际、边境特色的公安改革发展之路。
创新保山公安改革举措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先易后难、先惠民再惠警的原则,从制约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和细节做起,在实践中破题,在实践中创新,创造了不少成功的做法,带来了警务理念、考核导向、体制机制和社会管理的革命性变革。
在考核导向上,我们对考核取向实施重构性调整,制定民意评价比重占51%的综合考核办法,将决定考核成效的关键,由业务数据指标向辖区群众真实感受评价转变。2013年,保山执法工作满意率和群众安全感分别名列全省第二、第三;2014年,名列全省第一、第二,涌现出“全国青年文明号”禁毒支队流动查缉大队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杨兆虎、“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李正平、“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尹李梅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在警务指挥上,我们创建了“一级接警”机制,整合市、区两级接、处警力量、装备资源,切实解决指挥层级多、出警速度慢、警务效能不高、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实施“一级接警”以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受理刑事警情同比下降5.74%。在勤务运行上,我们整合了特警、巡警、武警等巡防警力,组建8个机动作战单元,负责重点部位常态化定点警戒;25个交通巡逻警组,负责中心城区25条街道常态化巡逻;8个巡逻中队分片负责,整体联动,开展治安防范,无缝衔接社会面巡逻防控体系。在管理服务上,我们全面实施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启动机动车驾驶人考训中心建设,建成3个县级机动车检测站,设置4个“快处快赔”服务站点,推出 “事故自助处理系统”,有效破解了“出行难、驾考难、检车难、调处难”的老大难问题。
在助推发展上,我们抓住境内、境外两个市场需求,力求破旧立新、研究出台了《保山市境外边民务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打通了劳力输入绿色通道、树立了技术输出良好形象,推动了对外开放转型升级,收获了经济、社会、国际等多重效益。在体制调整上,我们先后成立了情报中心、社会组织管理支队等多个部门,使部门责权设定更加科学合理、更能适应形势发展和任务需要。同时,加强县、乡(镇)两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形成局机关部门领导争下基层,派出所优秀民警愿意留在基层的良好氛围。
固化保山公安改革经验
五年探索,五年实践,保山公安在改革中收获的经验启示,弥足珍贵。
公安改革是适应时代新发展和人民新期待的必然要求。公安改革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必须也只能不断加快改革的步伐,不断深化对公安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注重于机制创新,坚持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立足“先惠民、再惠警”,重点解决困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人民群众期盼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公安改革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保山公安机关在改革中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委政府始终保持高度一致,改革方向始终坚持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来推动,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信赖和支持,从机构设置、职业保障、警力配备、后勤装备等诸多方面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公安改革需要决心和勇气、更需要智慧和胆识。在改革进程中,有着新旧思维、新旧警务模式的交织和碰撞,也有着内部外部多方面因素的冲击,面临的利益矛盾更为突出,涉及的领域范围更为广泛,使得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紧迫性前所未有,所以,在深化公安改革中不仅需要担当的勇气,更需要智慧和才干。公安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在公安改革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要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切实发挥好群众的力量,这是保山公安改革的成功经验之一,也是我们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完善的基本路线。公安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改革开放30年,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也经历着一系列重大变革,可以说始终紧跟时代脉搏同步思考,始终跟随时代发展而前行。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的现实面前,不能祈求所有问题朝夕解决,更不能急功近利地一味蛮干,既要把准改革方向,又要把握好改革节奏,控制好改革风险;既要加强对改革的宏观思考与设计,又要注重微观措施的落实。正确处理胆子要大与步子要稳、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统筹兼顾、先易后难、循序推进,把改革的思想、精力凝聚起来,向着未来五年、十年、乃至更长时间,用改革的动力和发展的后劲,去激发活力、释放潜力、提升战斗力,努力把蓝图变成方案,把方案变成现实。
这是我们的探索实践,也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