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每次执法都成为法治示范

    2015-11-13 10:24:14

让每次执法都成为法治示范

——大理州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工作综述

通讯员 宋金友 苏 杰

大理州公安机关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核心,减轻基层压力为切入点,抓好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基层民警执法办案服务,构建起“大法治”的工作格局,有效促进了全州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为服务群众,公正公平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打牢思想根基

大理州公安局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切入点,通过每周例会组织学习,进行法治讲座,加强执法培训,到外地参观,利用休息时间自学等方式,让全体民警坚定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意识,切实打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根基。

76日,大理州公安局举办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法律讲座,州局机关的党委委员、局直各部门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计150余人开展集体学法活动。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小红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主题,结合大理州司法机关实际办案情况,从以审判为中心的内涵及意义、实际办案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何贯彻直接言词证据原则以及正确处理当前警检关系等四个方面全面解读了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及应对措施,并就公安机关如何强化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的路径方法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715日法制支队进入禁毒支队,针对履行审查起诉职能以来,州局禁毒支队案件查缉大队和案件侦查大队所办理毒品案件存在的问题以及检察机关就办理案件程序和证据等方面需要加强和改进的问题,对参加培训民警办理的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点评和指导讲解,有效提升了办案民警的执法能力。

730日,法制支队又组织全局53名警务辅助人员进行法律专题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州局警务辅助人员的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牢固树立了法治理念。

为大力提升民警学法用法水平,法制支队还组织了全州公安机关966名民警参加全国公安机关基本级和中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考试,全体民警的综合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规范执法的意识不断深入警心,不断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创新工作机制

为规范执法,减轻基层压力,大理州公安机关积极推进案件由法治部门 “统一登记、归口办理、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执法管理工作机制。201491日,州局党委又制定了《大理州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履行审查起诉职能的决定》和《大理州公安局关于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岗位责任制。

2015年大理州公安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通过认真复议,其中维持7件,不予受理2,正在办理中的1起,所受理的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都认真落实行政复议面见申请人制度,所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均无诉讼、国家赔偿发生。

法制部门则认真履行刑事复议复核职能,州局法制支队共办理刑事立案复核案件8件,维持7件,撤销1件。目前,大理州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有法制民警124人,今年以来新增18人,其中从事审查起诉的57人,为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人力基础。

在法制支队的积极努力下,与新晨光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建立了以法治制门人员及各执法警种业务骨干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推行专家咨询制度,保证在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舆论宣传、社会评估、依法维护民警执法合法权益、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深化质量考核

在深化执法质量考核中,法制支队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监督,制定下发了《大理州公安机关2015年执法质量考评办法》,依托警综平台执法监督模块,建立网上巡查机制,确保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完全一致。

落实执法质量的主体责任,州局负责抓本级执法质量,将各警种部门办理的案件纳入执法质量考核范围,各县市公安局为本级执法质量责任主体,负责抓好所属部门执法质量;建立动态全程执法监督考评机制,抓住接处警、执法记录仪的管理和使用、受立案、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执法环节,强化事前事中监督考评。

实行专项执法检查、日常监督考评相结合,网上考评和网下考评相结合,简化考核方式,减轻考核压力。以“诉得出、判得了,不发生冤假错案、不发生执法安全事故、行政复议不撤销、行政诉讼不败诉”为考评导向,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切实提高办案民警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