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威市公安局破解流动人口管理难题

    2015-11-20 13:13:25

以证管人 以房管人 以业管人

宣威市公安局破解流动人口管理难题

通讯员 吕林彦

宣威市公安局紧抓深化公安改革契机,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模式,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质量,基本实现了“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控得牢”的工作目标。

 

构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

为形成对流动人口更加科学的管理模式,宣威市公安局成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公安局、教育局等17个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公安局,具体负责研究制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措施,指导、督促、协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同时在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由综治办、派出所、计生、中心学校、劳动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从成员单位抽调专人负责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并以村委会或警务室为依托,在356个社区和村(居)委会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由社区民警担任站长,村(居)委会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信息采集、居住证申请受理、出租房屋日常检查、租房介绍、就业指导、计生服务和管理等基础工作。

 

分层管理与分色预警相互结合

宣威市公安局把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工或投资从生产、经营等,居住地址相对固定并有稳定合法收入,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的流动人口作为放心对象管理。社区民警入户治安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及时掌握出租房屋基本信息变动情况,维护管理档案,督促出租人、用工单位及流动人口履行治安管理责任;把在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行业从事服务性工作或有其它固定职业、居住地相对稳定,身份清楚、证件齐全,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流动人口作为一般对象管理。社区民警入户治安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查验信息变动情况,核实流动人员身份,掌握来往人员及活动情况,发现、列管其中的重点人口,落实管控措施;把有违法处罚记录、犯罪前科,无固定职业、人员交往复杂、经济来源不明、消费开支与经济收入明显不对称,持有物品与身份明显不符或无合法身份证件、经常变化居住地,有流窜作案嫌疑的流动人口作为重点对象管控。社区民警入户治安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掌握流动流动人口情况,按照重点人口进行列管,落实跟踪管控、双向管理措施。

在此基础上,宣威市公安局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库,通过信息采集常态化将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即时录入信息系统,并与信息化自动预警平台进行联动对接,按分层管理机制实现流动人口管理分色预警。

 

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模式

宣威市公安局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租户实行“旅店式”管理,强化“以房管人”,切实改变租房户只收租不管理的状况。通过清理,宣威市出租房普遍建立了《出租房屋平面图》、《房屋出租人信息登记表》、《租住(留宿)人员信息登记表》、《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查验记录》等管理档案。在此基础上,与各房屋出租人、出租单位负责人逐一签订了《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形成房主主动申报和协助管理流动人口的良性循环,做到了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用工单位实行“备案式”管理,强化“以业管人”。与辖区内所有厂矿、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商场、超市、店铺、餐饮、服务行业负责人、业主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形成业主主动申报用工和协助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与专门管理相结合;坚持证照管理制度,强化“以证管人”,在流动人口清理登记中,全面坚持查验居民身份证,对无合法有效证件人员,充分利用信息化自动预警平台,发现、打击藏匿其中的在逃人员,掌控重点人群。 

 

拓展流动人口申报服务机制

宣威市公安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行政村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方便用人单位、租房户就近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登记流动人口和申领居住证;在各派出所设立流动人口申报电话、申报短信、申报QQ及电子邮箱,方便用工单位、租房户、流动人口、居民向派出所申报流动人口变动情况,派出所接到相关申报信息后,必须24小时内安排民警上门登记办证。同时,制作告知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责任的“用工单位、出租房屋治安责任明白卡”和公开社区民警、流动人口申报渠道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系卡”,结合日常清理登记,发放给用人单位和租房户,努力营造流动人口社会管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