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严查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
2015-11-20 13:30:37
本报讯(通讯员 王健学 吴文锦)近日,易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大军线路段进行路检路查,在对一辆尼桑车进行检查时,民警要求车辆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而驾驶人称自己未随身携带。当大队民警询问驾驶人相关个人信息时,驾驶人称自己姓王,自己身份证一直由妻子保管,身份证号码自己也记不清楚。
通过询问驾驶人妻子,以及上网核查比对,细心民警发现驾驶人与系统里外貌特征差距较大,而驾驶人所说自己是72年出生,与其妻子提供给的身份证出生日期68年明显不符,而驾驶人“王某”一口认定自己就是系统查询到的人,大队民警在“王某”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情况下,便依法扣留了车辆。
最终驾驶人承认自己姓唐,由于自己只有摩托车驾驶证,害怕交警查处,就冒用了自己车辆驾驶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希望能侥幸过关,谁知道最后还是被查处。驾驶人唐某由于无证驾驶、未带有效证件被处以11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