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河州公安局“大警种”体系助推公安改革开新局

    2015-12-04 10:23:35

红河州公安局“大警种”体系助推公安改革开新局

红河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许 洋

今年以来,红河州公安局紧紧围绕中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关精神及公安部对公安改革的部署要求,在现有组织构架、警力资源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对现行警务工作模式进行优化、重组和调整,积极探索“大警种”格局,有效破解了制约公安发展的机制性壁垒。

 

改革直指机制难点

坚持以影响警务效能的重点问题为导向,针对当前警种设置过细,部门职能重叠,警力资源浪费等实际,结合州县公安机关的改革事权,冲破藩篱,着力在警务机制改革上下功夫,整合警力、盘活资源,按照“大警种制”的思路,构建符合实战特点的“大情报、大指挥、大管理、大侦查”四大体系,切实提升公安机关的整体效率,四大体系”中的“大情报”和“大指挥”的经验做法均在全国公安系统进行了交流。

 

体制不变机制先行

红河州公安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公安业务改革、治安管理改革、执法工作改革、队伍管理改革、警务保障改革6个工作组。工作中,认真调研,提出符合中央精神、切合红河公安实际的“大警种制”的工作思路,在不改革现有体制的情况下,先行先试,从组织体系上着手,将公安业务部门按职能划分为四大体系:一是将负有情报职能的情报中心、技侦、网安、反恐等部门划分为情报类;二是将负有指挥职责的警令部、特警、警卫等部门划分为指挥类;三是将承担社会管理任务的治安、外管、交警、边防、消防划分为管理类;四是将担负刑事打击职责任务的刑侦、经侦、禁毒、法制等部门划分为侦查类。四大体系分别由四名副局长分管,便于统筹协调,最大限度实现警种整合资源。

 

健全完善工作架构

红河州公安局为确保“四大体系”稳步推进,切实提升警务效能,根据红河公安实际,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以“1151”工作思路为统领即“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一个重点,提升五种能力,铸牢一个根本”(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严打暴恐、斩断通道工作重点,全面提升情报信息支撑力、社会治理创新力、警务实战制胜力、执法规范公信力、服务群众亲和力五种能力,筑牢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强力推动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同时,成立“1151”领导小组,科学统筹规划,制订落实“1151”总体方案,下设情报信息支撑力、社会治理创新力、警务实战制胜力、执法规范公信力、服务群众亲和力、队伍正规化六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局领导牵头负责,承担专项建设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等工作,绘就“施工图”、明确“进度表”,落实“责任项”,出台了六项工作的三年实施意见和规划进度表,切实增强工作措施的实效性。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在完成“四大体系”及“六项专项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建章立制后,从州公安局层面自上而下推动,进一步提升警务效能。

着力构建“大情报”体系,提升情报导侦能力。重构情报侦察体系,努力构建防范犯罪的立体网络,形成打、防、控专业情报侦察体系。将刑侦、经侦、大情报等多种手段集中到情报中心,最大限度发挥警种协同作战优势。探索建立了《红河州县(市)公安机关反恐情报搜集报送机制》等9个工作机制(战法),服务破案实战效能明显提升,同时强化空中、网络、地面情报三位一体的情报侦察模式,为由人到案、由事到案、由物到案、由线到案侦察模式的实战运用提供了全新的手段和方法,并加强内部警种情报搜集,社会资源信息融合,人力情报融合,互联网信息共享融合,不断拓展四类情报信息资源渠道,情报导防、导侦作用切实发挥。着力构建“大指挥”体系,提升警务实战能力,全力打造以指挥中心、特警、警卫为龙头,统一指挥、战术合成、装备互补、多警种联动协作、高效快速反应的“大指挥”体系。州、县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行使最高指挥权,特警部门或警卫部门行使现场指挥权,现场指挥部行使最终决策权。

将重大突发警情统一设置为涉恐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案件、涉及周边安全事件、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六类,从重到轻依次划分为一、二、三、四级响应,一、二级响应由州公安局负责启动并组织指挥,三、四级响应由事发地县公安局组织指挥,州公安局视情派员进行指导。大型安保或重要活动的安保由警卫部门负责。同时,红河州公安局统一了建制标准,按照每个机动单元30人的建制标准,在全州公安机关组建机动单元1243720人和常备机动单元12360人,并实现了装备互补,由特警支队规范常备机动单元装备配备标准和特种装备配备标准后,由各县(市)购买;建立了协作机制,与卫生、民政、交通、应急办等部门建立医疗救治、交通运输等协作机制;形成了宣传合力,建立州县两级公安机关宣传部门随警联动和新闻通报机制;强化单警实战化和合成实战化,按照实战体系中的角色分工,加强单警之间,单元内小组之间,单元之间的配合演练,适时组织实战演练,全面检验民警对处置程序、内容、措施的熟悉程度和执行能力。 

着力构建“大治理”体系,提升服务管控能力。创新公安行政管理模式,推出了边境通关便利化、出入境证照办理、外国人管理、民爆物品购买、消防审批权限、机动车驾管服务等十一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举措,办理行政审批服务更加优质便捷;深入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筑牢“三位一体”的环州、县(市)治安防控圈,构建“大查缉”体系,实施全境封控断通道。立足红河州反恐防恐、禁毒、道路交通安全、治爆缉枪、缉捕逃犯、边防管控等形势以及警务实战需求,建立立体化三级公安综合查缉卡点23个,根据警务实战需求,由州公安局指挥中心统一下达启动命令,开展查缉工作,确保一旦警情发生,警力能及时到位。

着力构建“大侦查”体系,提升执法公信能力。不断探索实践,强化经侦、刑侦、禁毒等侦查部门“一盘棋”意识,构建了“科学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侦查、准确办案”的多元化“大侦查”体系。各级侦查部门坚持上下一体联动,系统资源共享,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大要疑难案件研究会诊制度,集中优势力量办大案、打大仗。强化全州刑侦部门加强对跨区域系列团伙性案件的侦办,着力提高破小案、破串案的能力。以“破案会战”为切入点,进一步建立侦查部门牵头,治安、网安、技侦、督察等部门积极参与的多警种打击犯罪联动机制,合力攻坚。四是部门协作,不断强化由政府牵头,公安机关主导,相关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及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参与的打击防范犯罪协调会商机制,形成对违法犯罪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