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举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015-12-04 10:40:09
本报讯(记 者 许 秋 通讯员 刘云彪)12月2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碧鸡广场举办“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切合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新规,对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构成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宣传。
在活动的现场,专门设置了“交通安全咨询台”,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准备了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体验活动让市民更深入了解交通安全。
昆明市“交通文明宣传大使”还发出倡议,号召广大的交通参与者铭记交通法律法规,摈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