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动作为 创新进取 蹄疾步稳地推动临沧公安改革

    2015-12-11 14:04:16

主动作为  创新进取  蹄疾步稳地推动临沧公安改革

临沧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马加能

今年216日,中央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3个配套改革方案,(以下简称“1+3”意见方案),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1011日,我省下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了云南公安改革的顶层设计,绘就了云南公安改革的宏伟蓝图。1013日召开的全省州市公安局长座谈会,对深入推进我省公安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把顶层设计变成行动,把宏伟蓝图变为现实,这就需要我们切实吃透上级精神,在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和政策取向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主动作为、创新进取,蹄疾步稳地推动各项公安改革。

——要深刻领会上情。中央“1+3”意见方案明确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就8个方面公安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云南省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31项重点改革任务,170余项具体措施,从组织领导、协同配合、先行先试、工作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公安改革保障性要求。在深入推进全面深化全市公安改革工作中,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系列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边疆临沧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在吃透上级精神,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和政策取向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具体而言,就是要尽快按程序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临沧市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措施,努力形成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市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深化全市公安改革工作的强大合力。

——要着力破解难题。临沧的公安改革,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破解制约影响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难点问题。一是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制约边疆政治稳定的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国内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恐、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服务、外国人管理服务、网络安全工作,建立起一批符合临沧实际、适应形势发展的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新机制。二是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着力破解制约社会治安稳定的专业性约束。不断完善治安管理防控机制、边疆民族地区的惩防犯罪工作机制、边境禁毒工作机制、国跨境警务合作机制、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起一批具有边疆特点、适应边境形势的打防管控新机制。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着力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性难题。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改革边防出入境管理制度,深化交通管理制度改革,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服务方式,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着力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性难题,切实回应人群群众对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期盼,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四是规范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着力破解制约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基础性难点。要完善执法办案制度,完善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执法责任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全面建设法治公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完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着力解决制临沧公安长远发展的保障性困扰。认真贯彻上级改革精神,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理顺领导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健全警务保障体制,切实打牢长远发展根基。六是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制约临沧公安科学性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要吃透上情、摸清下情、掌握实情,建立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完善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制约边疆临沧公安科学性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要蹄疾步稳推动。公安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且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级公安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务必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既要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又要稳妥推进、蹄疾步稳。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改革工作的领导、理解和支持,把好改革方向,定期听取汇报,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公安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积极稳妥推进。二是加强协同配合。各地公安机关要因地制宜,通盘考虑,注重改革的系统性、耦合性,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或方案。要主动加强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注重配套保障,切实形成改革工作合力。三是强化先试先行。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尽快推出一批可借鉴推广的先进经验。对重大体制性问题和新拓展领域,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扩宽工作思路,开展调查研究,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注意打通改革推进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及早见效。四是强化有序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公安改革的研究谋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推动落实,明确改革推进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改革科学依法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