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破题 深化公安改革
2015-12-18 12:39:07
结合实际破题 深化公安改革
昭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李 彪
省公安厅党委按照中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的顶层设计,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思考、高力度推进,乘势而进,结合云南实际提出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6个方面31项重点改革任务,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很好的遵循,是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公安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基层公安机关如何破题改革、推进改革,现结合昭通市深化公安改革实践,谈几点粗陋思考与认识。

一、找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切入点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不仅惠及每一位民警,同时也牵涉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基层层面的公安改革,必须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长期困扰公安工作的机制入手,才号得准脉博、找得准切入。从昭通市的实际出发,深化公安改革要在全面完成上级部署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做好“加法”,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
要在健全社会稳定工作机制上有新举措。如何抓住社会矛盾问题产生的“病源”,立足公安职能健全社会稳定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环境,是深化昭通公安改革的首要任务。
要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有新举措。目前昭通市警力与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同时,社区治理、保安服务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不健全、成效不明显,在现有警力不可能大幅增长的前提下,按照“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思路,结合昭通实际走“党委政府主导、公安机关监管、市场经济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化之路,是深化公安改革最为迫切的任务。
要在推进基础工作信息化方面有新举措。昭通公安信息化建设仍存思想观念陈旧、运行机制不畅、技术支撑不力等瓶颈问题,推动观念转变、做实基层基础、整合数据资源、创新作战技法是深化公安改革、提升公安工作能力水平的重要任务。
二、以超常举措推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涵盖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个层面、方方面面,既有对现行公安管理体制的革新,又有对警务运行机制的完善,是一次全方位、宽领域的综合性改革,要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必须树立全新理念、把握正确方向、抓住关键环节,以超常规的举措推动改革。
树立党政主导理念改革。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和各方支持,推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上升为党政工程,为解决改革进程中的具体问题,特别要为理顺领导体制、优化机构编制、完善保障体制等涉及公安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创造条件,带动改革整体推进。树立主动作为理念。主动担当起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主体责任,趁热打铁、乘势而上,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把常规举措解决不了但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列入改革重点,借势突破。树立广泛参与理念。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既是惠民工程,也是惠警工程,要积极拓展人民群众和公安民警参与改革的途径和渠道,收集、听取、采纳和落实他们的意见建议,鼓励、发动、组织他们依法有序参与,助动改革创新。
把握警务数据化方向。紧贴大数据时代脉博,着力突破基础数据采集困局,建设公安云中心,丰富信息池,构建大数据,培育“互联网+”警务理念,通过海量数据的集中整合、挖掘研判以揭示传统技术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形成战斗力增长极,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把握公安法治化方向。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管理队伍、实施社会治理,大力培育民警的法治思维和执法为民、依法行政意识,引导民警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细化完善执法标准、执法流程、执法制度,创新执法机制,倒逼规范执法。把握服务职能化方向。立足公安法定职责任务,围绕中心、服务中心,积极指导、支持城建、综治等其它领域的行政执法,推动社会矛盾化解阵地前移,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矛盾问题的产生。
抓好统筹规划。基层公安机关要把改革重心放在机制性、工作性方面,因地制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紧密结合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治安治理的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关注期盼,选准深化公安改革项目,细化措施,稳步推进。抓好试点推广。以“三个有利于”为衡量标准,按照“不断创新、逐步推广、全面推进”的步骤蹄疾步稳地推进改革,做实试点的评估论证、总结提炼和推广工作,推动公安改革由“盆景”向“花园”发展。抓好宣传引导。积极策划警察公共关系项目,加大对深化公安改革举措、成效以及公安工作中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的社会满意度,引导社会各界真正理解、认可、支持并参与到深化公安改革中来,激发改革创新活力。
三、深化昭通公安改革的初步探索与实践成效
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中,昭通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从工作理念、警务机制、队伍保障等方面的不适应入手,全力推进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础信息化等改革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号脉社会病源,健全社会矛盾问题预防化解机制。为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动公安职能向上游延伸,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问题。昭通市公安局围绕城镇建设、恢复重建等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推动公安法制服务前移,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指导、法律咨询等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矛盾问题的产生。
消除防控盲点,创新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深化公安改革实践中,昭通市公安局坚持“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路,努力寻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社会化突破口,逐步走出了“党委政府主导、公安机关监管、市场经济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化之路,推动公安由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主体向推动主体转变,出台了规范保安服务助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务实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引导保安企业开展商户联网报警、技防物防服务、保安力量派驻、有偿巡逻防控等保安服务项目,与公安巡逻、视频监控无缝对接,有效缓解警力不足,消除了防控盲点。积极引导通讯、保险等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以警企协作的方式推进“行车卫士”工程,工程启动两个月,安装了微型车、摩托车GPS防盗系统1.1万套,追回被盗车辆9辆,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打防实效。
聚焦能力提升,增强信息化条件下实战能力水平。昭通市公安局着力破解基层基础信息采集难题,主动作为,积极报请市委、市政府推进“智慧昭通”建设,以改造、融合、利用现有的教育、卫生、公共安全等信息化资源和城市基础设施为基础,形成全面、鲜活的社会治安治理“大数据”。积极探索医保、社保、电费、水费、汽修等社会资源数据采集途径,在昭阳区、镇雄县开展了非结构化社会信息采集及云数据分析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同时加大技术侦查手段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揭示传统侦查手段难以展示的关联,在打防犯罪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推进建设仅两个月,主侦重大刑事案件14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10余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