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计分管理提升队伍凝聚力
2015-12-18 12:47:07
镇雄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计分管理提升队伍凝聚力
通讯员 项高治
镇雄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建所3年来,所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创新开展“2351计分制”管理队伍,即书面测试占20%,所内考纪占30%,工作绩效占50%,县局督导占10%。以分值、数字性的形式管理到每位民警、辅警的德、能、勤、绩,提振精气神,打造优秀警队。
对全体民警每年开展至少3次以上的业务素质闭卷测试。试卷由所长出卷,分“填空、判断、选择、简答、论述”五类题型;评卷由所领导班子成员具体开展,在评卷中对存有疑义的论述题进行民主票决,确定具体分值;考试成绩计入民警个人档案,通过统计,三年来,全所年平均成绩85分以上。通过业务能力测试,使队伍业务、执法理论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自建所以来,一直坚持带班领导负责当日民警的考勤,办公室即时公示,月底进行统计。对凡有“迟到、旷工、早退、请假”现象的人员,折算成具体分值计入民警个人档案。对无故旷工,请霸王假达3次以上,所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局政工、纪委,主动请求严肃问责。
所内警纪警风督导组,根据所内所需开展的工作进度、队伍情况适时自纠,对民警“内务、卫生、着装、在岗、留宿”等日常项目进行自查,将自纠自查情况形成书面通报,以扣分形式记入当事民警档案。
把考核任务细化到各中队的探组、个人,将工作进度以“每月考核、季度汇总、年终决算”的方式开展跟踪问效。每月考核将工作开展情况以分值的方式计算出来,计入民警个人档案,以物质或精神奖励到民警,以此掌握全所工作进度,对未完成的工作和民警进行重点问效。
积极配合县局纪委、督查部门,对全所队伍开展“公务用车、窗口服务、执法规范、着装管理、接处警工作”等事项进行明察暗访,凡被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以数倍扣分到责任民警,记入专档。
上述四项之和作为年终队伍评优评先的依据。对未达到全所最低平均值的民警,列为待训人员,报县局研究培训后再上岗。达到或超过平均值但列为全所末位的,不作为待训后进人员对待,亦不需报局党委再训。
评优评先时,民警个人若因工作重大失误或出现一票否决的事项,不得参与评先评优,由下一顺序民警产生该名额。
三年来,用此记分管理方式,共涌现出了11名县局以上表彰的优秀民警和业务骨干,为推动全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