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理州交通管理迈上新台阶

    2016-01-08 11:35:07

增强意识  延伸触角  提升效能

大理州交通管理迈上新台阶

通讯员 李绍文 黄国庆

2015年,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创新,主动作为,全面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各项工作,在机动车和驾驶人快速增长、人车路矛盾加剧、安全隐患增多的情况下,道路交通安全保持了总体平稳的态势。

 

狠抓事故防控

2015年伊始,为期一年的新一轮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即在大理全州展开。支队报请州人民政府印发《大理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辖区交通违法和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重点整治高速公路行车秩序、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旅游、客运线路通行秩序,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和“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开展了“四类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五个波次“打非治违”集中整治、重点车辆“两核查、两缉查”专项行动等系列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等预案。通过在全州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

2015年,大理州交警部门共向客货运输企业和安监、交通等部门抄告交通违法256次,涉及运输企业45家、客运车辆148辆、其他车辆108辆;积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州排查出来的23处危险路段,已治理完毕18处,5处正在治理中。

 

整合警务资源

按照大理州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支队结合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积极开展基层警务资源整合改革工作,着力破解基层警力不足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难题。组织全州12县市的88名派出所民警,举办了为期5天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派出所民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全州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基层警力不足和基础工作薄弱的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交通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全覆盖。

 

构建“三个体系” 

工作中,支队着力推进交通影响评价体系、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目前已形成了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意见稿,按程序上报州人民政府研究审定。二是建设有序推进。在建成大丽高速路科技管控项目后,积极筹资900余万元,启动实施了杭瑞高速路大理段科技管控项目建设,并对大丽高速路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和太邑公安检查站建设进行了谋划。在农村则着力构建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延伸服务触角

支队先后组织流动车管所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开展上门服务28次,现场办理机动车业务1249笔、驾驶证业务1422笔,处理交通违法4459起,发放宣传资料5382份,解答群众咨询5123人次,违法查询2444起。继续将国产免检车辆注册登记等业务下放至符合条件的大队、将摩托车注册登记等业务下放至符合条件的交警中队;着力推进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积极落实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检验预约服务、驾驶人异地考试、机动车异地检验与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措施,积极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网上自助处理系统,通过延长工作时间、实行周末办公制度、增设服务站点和窗口等办法提高服务质量。

 

缓解交通拥堵

20153月,楚大和大保高速公路实施路况提升养护工程施工期间,由支队领导挂帅负责高速公路的保通工作,轮流深入施工点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抽调支队相关部门民警参与高速路保通工作;通过科学部署勤务,全警上路保安全保畅通,实行延时、错时弹性工作制,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并强化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出警,及时处置,严防高速路出现长时间、长距离的交通拥堵。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和路况信息提示,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确保出行安全顺畅。

 

做好城市交通“解堵”工作

为解决大理市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支队加大指导力度,支持大理市深入实施城市交通组织优化工程,对城区重点路段和重要交通节点、堵点采取工程改造、科技管控、单行禁行等优化措施,积极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同时,突出管好重要节点,针对大理市城区进行人行天桥建设、截污干管工程施工,导致部分路段拥堵情况较为严重的实际,积极做好施工路段、重要交通节点的指挥疏导和秩序维护管理工作,大理市交警大队将现有警力最大限度地充实到街面,每天延长2小时执勤时间,采取“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方式,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在疏堵保通方面取得实效。

 

加强教育管理

工作中,支队始终将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放在首位,在支队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遵规守纪、真抓实干和推动工作落实上见实效;坚持从严治警方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强化民警养成教育,集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守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禁令警规等;制定了《支队委员会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了科学民主决策工作落实机制。选派14位优秀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在全体民警职工中开展了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