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厅合作”引领警务改革新模式

    2016-01-15 11:09:27

云南警官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院厅合作”引领警务改革新模式

本报讯(记者 胡勇恒 通讯员 张彪)18日,云南警官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在昆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禁毒业务培训、学术研究、禁毒宣传教育、服务社会等方面将进行为期5年的合作共建。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云南警官学院党委第一书记、院长郭宝,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张效敏等领导出席仪式并讲话。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是第一家与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厅级公安机关,“院厅(局)合作”是学院“十三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院党委深化教学改革,推动学院全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表明,这些禁毒领域的合作活动对促进双方协作共赢,促进禁毒前沿理论研究,提升禁毒实战训练效果均产生了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通过多年的努力,云南警官学院已向社会输送了大批禁毒专业的优秀人才,为云南乃至全国禁毒斗争做出了积极贡献,并在禁毒领域实现了“四个全国领先”,即专业建设全国领先、教材建设全国领先、服务社会全国领先、科研能力全国领先。

“合作就是资源,合作就是战斗力”张效敏表示,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与云南警官学院在禁毒业务培训、禁毒预防教育、大型主题活动筹办等方面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合作,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工作的开展。希望通过此次校厅合作协议的签署,推动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与云南警官学院多层次、全方位、深度合作的新局面,实现学院科研与公安实践的良性互补,让合作成果更多更好地服务公安工作。

据悉,此次双方达成的战略合作,内容包括禁毒业务培训、科研合作建设、禁毒宣传预防教育等三个方面,并分别在两地成立禁毒教育培训基地和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派出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一线专家,对师生、禁毒民警进行培训。同时,定期举办实战讲座,共同寻找科学研究方向,通过开展纵向、横向课题研究,促进形成双方专家、技术人员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团队,形成“政、产、学、研、用”高度融合的合作局面,在战斗力提升、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