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为农民工追回工资3万余元
2016-01-15 11:12:03

本报讯(通讯员 尹志云)近日,福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经过不懈努力,为多名农民工成功追回拖欠的32875元工资,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2015年8月,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公司法人杨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福贡县公安局协助查办。经调查:2014年12月,杨某某将自己公司的储木场平整工程承包给黄某某与郭某某等人,杨某某在支付了一定数额的款项后,因公司资金短缺,工程完工后尚有3万2千余元未能支付,导致施工费用遭到拖欠。在劳动保障部门多次催促下,杨某某始终未能出面解决处理此事,且一直避而不见。
了解情况后,经侦大队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并迅速以多种办法摸清了杨某某的活动轨迹。但在对杨某某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涉案公司资金短缺,杨某某的公司和个人账户均无资金,属于暂无支付能力的情况,民警对其做思想工作后,其表示一定尽快想办法将拖欠的工人工资还上。
2015年12月28日,杨某某将拖欠的工人工资交到福贡县公安局并全额发放到民工手中,民工们领到工资后,对民警辛勤工作表示了真挚的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