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2016-01-22 11:13:42
查处涉林案件9000余起 处理违法人员9700余名
曲靖“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通讯员 王 刚
“十二五”期间,曲靖市森林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森林曲靖”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以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加强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以提升森林公安执法能力建设为支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全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专项行动整治突出问题
五年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面加大刑事、行政案件查办力度,实现办案数量、质量双提升目标。各地森林公安机关结合林区治安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季严打”、“利剑行动”、“缉枪治爆”、“禁种铲毒”、“破案攻坚战”、“雷霆行动”等一系列专项严打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林区治安突出问题。各地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按照林业“三防”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把工作重心从事后打击向事前防范转移,进一步加强林区治安防范工作。
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积极引导林区群众及其他各类林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群防群治联合执勤组织,结合山情、林情、社情实际,深入实施林区警务战略,完善警力配置,推动警力下沉,整合林区治安防控力量,建立边界联防、案件协查、情报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逐步构建起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推动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加强
认真组织开展林地、木材加工和流通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征占用林地和木材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集、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和走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走私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加强野生动植物制品经营、加工场所,旅游景区、旅游商品市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加工、出售珍稀动植物制品行为,积极维护全市生态文明良好形象。
防火工作分解落实到基层
针对每年火案高发期,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切实加大森林火灾预防和案件查处力度。森林防火期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把此项工作放在首要任务来抓,做到超前谋划、全面部署,严格实行分片挂钩、包管包保责任制度,把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的具体责任逐层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人员和每个环节,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民警值班制度。防火期间,各级领导坚持在岗带班,结合“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二号专项行动,做到“见烟就管、见火就查”,特别是对故意纵火者,坚决从严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认真履行林区禁种铲毒、配合打击毒品犯罪和林区禁毒宣传三大职责,充分发挥林区禁毒工作主力军作用,积极开展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和“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继续巩固全市无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零种植”成果。
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贴近林区、熟悉林情的优势,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的制度措施,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机制,确保涉林信访办结率达95%以上,新增山林纠纷调处率在95%以上,确保不发生大的涉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据统计,五年来,全市共受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9479起,民警人均办理案件数在全省名列前茅,其中刑事案件529起、林政案件8950起。查获违法犯罪人员9727名,其中刑事案件涉案人员626人,林政处罚910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