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2016-03-04 11:38:26
采取有力措施 狠抓工作落实
云南省公安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记者 鹿晋芸
2015年2月1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以下简称“1+3”意见方案)。省公安厅党委紧紧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坚决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决策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公安改革任务蹄疾步稳、有效推进。
科学统筹谋划 大力推进落实
省公安厅党委对改革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张太原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厅直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抽调精干力量充实改革办,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在省公安厅政治部、法制、网安、治安、交警等12个改革重点部门成立专项小组,抓好具体改革任务推进落实。目前,各级公安机关改革组织架构完善,职责任务明确,工作运转有序。充分结合我省反恐、禁毒斗争等工作实际,找准深化改革与公安工作发展的结合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事权在中央,需顶层设计支撑的改革任务,积极调研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工作建议,为贯彻落实打好基础。对事权在省里,有基础先行先试的,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提出符合实际、体现特色的具体实施意见,扎实有序推进。2015年以来,张太原7次主持召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领导小组暨厅党委扩大会议。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州市公安局长座谈会和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强力推进改革。同时,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政治部宣传处)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精心策划实施公安改革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利用“云南警方”公安媒体平台开展集中宣传11次,组织中央、省、市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新媒体,发布新闻报道500余篇,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省公安改革的重大部署、进展情况和初步成效,着力营造理解、支持、助推公安改革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省公安厅邀请公安部改革办领导来滇向全警作专题讲座,组织编印公安改革相关资料,在公安网改革专栏刊发信息、文章300余篇,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释疑解惑,不断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声势场。
精心谋篇布局 搞好顶层设计
“1+3”意见方案出台后,省公安厅承担牵头起草我省公安改革实施意见重要任务,在厅改革办搭建专门工作班子,按照“先粗后细”的步骤,把“1+3”意见方案明确的改革任务,梳理分解为123项分工任务,对应落实到厅直相关单位,限时要求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由厅改革办汇总形成初稿。先后在厅直单位、州(市)公安局、厅党委成员三个层面,征求了3轮意见,对实施意见的条款、内容、依据、表述等,逐行逐句深入讨论、形成共识。7月31日省司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实施意见后,按照会议要求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认真研究吸纳,进一步修改完善。正式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前,实施意见文本经过了20多次修改。对实施意见中需要省直部门支持配合的20余项事项,由厅党委成员带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主动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就公安改革有关事项,先后与省人大内司委、交通、金融、外办、通信管理局等18家单位相关领导座谈,面对面征求意见。以“1+3”意见方案托底,结合云南实际做加法,研究提出了6个方面31项重点任务,170余条改革举措,其中结合我省实际拓展新增改革事项4大项80余条。2015年9月23日,省委书记李纪恒同志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我省公安改革实施意见。2015年10月11日,实施意见以省两办名义印发,为深入推进我省公安改革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我省作为全国第7家出台实施意见省份,受到公安部主要领导表扬肯定。
鼓励改革创新 大胆探索实践
省公安厅除认真落实公安部赋予云南“推进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和“驾考改革”试点任务外,还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考虑基础条件、工作情况和地区差异等因素基础上,选择9个州市、14个县(市、区)公安局,统筹安排了第一批19个试点项目,内容涉及维护国家安全、管理服务、执法工作和人民警察管理制度等改革任务。目前,部分试点已取得初步实效。跨省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试点进展顺利,已受理跨省缴纳罚款6500余笔。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有效推进,按属地管理原则组建泸沽湖机场公安局并正式投入运转。公安消防文员队伍建设试点扎实开展,昆明市按照“城区派出所每500个社会单位配置一名消防协警,乡镇派出所每200个社会单位配置一名消防协警”的标准,在190个派出所组建消防警组,配置警组人员956人。昆明主城区积分落户试点启动以来,昆明市政府下发了积分落户试点办法,试点地区已开始受理积分落户申请。同时,各地公安机关以改革试点为抓手,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在推进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方面成效初显。大理州公安局出台《关于整合基层警务资源的实施方案》,从机构职能、警力资源、警务保障3方面入手,大力整合派出所警务资源。
红河州公安局提出“体制不变、机制先行”理念,对现行警务工作模式进行优化、重组和调整,探索以“大情报、大指挥、大管理、大侦查”四个体系为支撑的“大警种”工作格局。保山市公安局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提出民意引领警务改革的理念,建立了“民意评警”工作机制,畅通民意回应渠道,执法工作满意率和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显著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 抓实重点任务
这次公安改革紧紧扭住人民群众最期盼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难点问题,明确一批重点改革任务,群策群力抓好推进落实。
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省公安厅推动省政府出台我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结合省情实际,顺应群众意愿,提出创新人口管理,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居住证制度和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努力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通道,让进城农民“留得住、能落户、回得去”;同时,在突破城镇地区落户限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限制、租赁房屋落户限制、农村地区返乡落户限制、现役军人家属投靠落户限制,以及解决户口遗留问题等方面取得了进展。截至12月10日,全省共办理出生登记25.5万余人(补录8.9万余人)、农转城15万余人、城转农10万人。中央改革办经专门督察,对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推动出台反恐禁毒实施意见,将中央13号文件中7个方面22项工作,明确细化为10个部分、32项任务,提出了我省反恐怖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对全面加强我省反恐怖工作,开展反恐怖人民战争进行了全面部署。推动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全省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并要求在3轮禁毒人民战争基础上,与“十三五”规划同步,深入开展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
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对省公安厅牵头推进的6项改革任务和参加的23项改革任务,制定方案、细化分解、明确责任、时限,一项一项对照抓好落实,在推进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制度改革、促进执法公开、贯彻落实切实防止冤假错案规定和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规定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会同省检察院共同制定出台《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工作指引》,明确了听取意见的案件范围、操作方式、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和介入侦查的工作原则,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相关工作机制。
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还因地制宜,在优化惠民举措方面积极创新,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出入境管理服务方面,率先在全国实现出入境证件“免费快递”业务全省覆盖。启用在昆户籍人员赴港澳台团队旅游再次签注申请自助受理服务,与全国同步启用电子台胞证,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增加签注类型,为内地居民往来港澳提供方便;深化我省出入境文明窗口建设,强化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共享和应用,启用出入境证件自助取证机,实现24小时自助取证,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交通管理服务方面,在全省推行异地检验,实现了省内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开发了“云南省网上预约检车服务系统”,实现互联网预约检车,引导群众合理选择检车时间和地点。完善新车6年内免检政策的执行,在全省各地设置270余个网点为免检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落实延时服务,对检测线日检测量超过200辆的,实行周末、节假日工作制度。研发并推广运用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微信自助处理系统,实现轻微交通事故通过微信平台快速处理。
在全省公安机关共同努力下,云南公安改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在做好顶层设计、创新警务机制、提升履职能力、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成效初显,以改革创新引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理念更加深入警心,为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2016年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攻坚之年。云南各级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公安厅(局)会议精神,把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与推进“四项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中央“1+3”意见方案和云南公安改革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项目,强化带动效应,狠抓责任落实,在改革创新中不断提升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