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正风清好扬帆

    2016-03-04 11:58:56

气正风清好扬帆

——大理州公安机关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通讯员 董学伟 宋金友

盘点2015年大理州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令人鼓舞。在过去一年,大理州公安机关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州公安中心工作,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积极主动预防民警违纪,持续整治纪律作风问题,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深入推进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州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州公安民警队伍未出现重大违纪和违法案件。宾川、洱源、弥渡、永平县公安局被县委考核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州公安局纪委审计室被州内审计协会评为先进集体、被省公安厅审计处考核为优秀单位。

这一年,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州公安局党委召开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动员部署,出台了《大理州公安机关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将责任量化为具体工作,确保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各级公安机关党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讲党课,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批示、研究、处理重要信访举报件。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廉政谈话,上廉政课,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这一年,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责任分解、考核办法等文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主要领导年度述廉及廉情测评工作,严格监督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认真做好省公安厅《金色热线》上线及事后问题的回复工作,邀请特邀监督员深入洱源邓川派出所、州看守所检查指导警务工作,以社会监督推动广大民警依法履责。内审部门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深入执法部门查找和发现在执法活动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公安机关经费的审计监督力度。全年开展审计项目23个,审计金额5012万元,提出审计整改建议60条。制定出台《大理州公安机关廉政谈话制度(试行)》。规范廉政谈话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发挥廉政谈话的监督教育作用。投入建设资金120万元,在全省率先搭建完成公安监督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公安监督信息化水平。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收集线索,严肃查办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对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坚持“零容忍”。

这一年,主动运用“四大法宝”,积极预防民警违法违纪。完善民警违纪隐患苗头排查和约谈机制,将队伍管理的责任逐级分解,责任到人,“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排查出民警违纪隐患86人次,约谈85人次。加强暗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队伍违纪隐患。州局纪委牵头组织相关警种,重点对值班备勤、违规发放慰问金、纪律作风等问题开展全州性的明察暗访3次,发出《督办通知》4份。保持问责常态化,在对县市公安局队伍建设考核中增加“主动问责”条款,鼓励各县市局主动采取措施加强队伍管理。

深入整治纪律作风问题,持续不断纠正“四风”。开展了“六个严禁” 、“严禁收送红包”和整治“为官不为”等专项活动,推动作风建设新常态。制定了《教育惩戒办法》,统一和规范相关教育惩处措施,加大对违规和轻微违纪人员的教育处理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年内州局发文同比下降13.46%;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63.77%。州局纪委按季度检查公用经费开支使用情况,严格财经纪律和内控制度的执行。纪委、督察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和专项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不定期对机关开展明察暗访和“两核实、三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工作纪律、车辆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工作,整治“机关病”。

这一年,在全州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党委主体责任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显现,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勇于担当,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方式,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持续好转,为做好2016年的纪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