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对侵权制假犯罪“零容忍”

    2016-03-18 12:35:48

关注民生 全力打假

云南对侵权制假犯罪“零容忍”

张 密

2015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民生问题展开打击,将打击矛头对准危害群众健康安全、妨碍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售假冒伪劣“名牌产品”问题,重点打击影响农村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威胁地方支柱行业和企业的犯罪,以及跨区域犯罪活动,全力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共立案查处假冒伪劣犯罪1229起,破案875起,捣毁制假贩假窝点65个,打掉犯罪团伙24个,缴获假冒伪劣侵权商品76万件,涉案金额达3.06亿元,抓获涉案人员1110名。

 

重拳出击要害  提高打击实效

全省公安机关将打击矛头对准危害群众健康安全、妨碍创新驱动发展的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涉及假冒伪劣“名牌产品”、食品、药品、妇幼用品、种子、农药、化肥、日化、家电、日用消费品、汽配、机电、消防器材等领域,同时坚持将打击目标锁定在与民生密切的行业,严查原料、设备、产品、人员、资金、技术的来源流向,向上深挖生产源头,向下查清销售网络,坚决摧毁犯罪网络,彻底铲除犯罪产业利益。经过不懈努力,侦办了一大批典型案例,如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侦破的余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查获假冒“大益牌”普洱茶1107片(饼),假冒“中茶牌”普洱茶5621片(饼),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等人。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经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捣毁一制假窝点,查获大量假冒“茅台”、“国窖1573”、“剑南春”、“五粮液”等品牌成品白酒480件,原辅材料一批,制假设备一套,涉案价值220万余元。嵩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的假冒“燕京啤酒”案,铲除了一个全产业链,打掉了一个犯罪团伙,缴获了一批生产设备。

 

坚持齐抓共管  形成打击合力

在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中,呈现出犯罪团伙化、网络化、有组织化的特点,加之犯罪体量庞大,生产链条长,经常跨省、跨地区,割离了行政监管体系,削弱了行政案件管辖,从而使犯罪分子容易逃避打击。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主动与工商、食药监、质监、知识产权等行政执法部门和检法等刑事执法部门沟通协调,不断密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建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工作协作机制,就执法办案情况定期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规范案件移送标准、案件联合查办程序、检验鉴定技术支持等进行全面合作。同时,积极探索警企协作机制建设,努力提升打击制假侵权犯罪质效。

目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企业等签订了156份协作规定。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经侦大队根据线索一举捣毁2个特大生产假烟窝点,打掉1个生产销售假烟团伙,查获一批卷烟成品和一大批卷烟生产设备,涉案物品总价值达1000余万元,摧毁了一条昆明到四川、重庆、福建、广东等省市的假烟销售网络。

 

多种宣传模式 营造良好氛围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以一些重大主题宣传日为契机,采取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集中销毁等多种形式,借助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介,公开曝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件,积极向群众开展法律知识以及识假、防假技能宣传。

全省各地集中销毁了一批涉案价值达千万元的假烟、假酒、假箱包、假鞋、假化妆品、假食品等商品,出动警力35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万份,现场接受法律法规咨询服务7万人,悬挂宣传横幅300多幅,展示展板480多块,向手机用户推送预警防范短信300万余条,走访企业500余家,不断提升广大企业和群众识别、防范、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

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对打击侵权制假犯罪保持“零容忍”,高扬法治利剑,加大打击力度、深化打击重点、提升打击质效,把打击触角努力向源头和前端延伸,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