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出台森林火灾举报奖励办法
2016-03-18 12:54:58
文山市出台森林火灾举报奖励办法
本报讯(通讯员 田仁梅 田绍梅)近日,文山市政府出台森林火灾举报奖励办法,凡举报森林火情者奖励额为1000元至100000元不等。
《办法》规定,对发现森林火情首先拨打报警电话的个人,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100元;对在森林防火期或森林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未造成森林火灾的,经目击者提供违法人线索或指证违法人的,经查证属实,奖励人民币1000元;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达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应当列为重大案件,经目击者提供犯罪嫌疑人线索或指证犯罪嫌疑人的,经查证属实,奖励人民币10000元;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达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应当列为特别重大案件,经目击者提供犯罪嫌疑人线索或指证犯罪嫌疑人的,经查证属实,奖励人民币30000元;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应当立为一般刑事案件,经目击者提供犯罪嫌疑人线索或指证犯罪嫌疑人的,经查证属实,奖励人民币10000元;凡故意放火,过火有林地面积达到2公顷以上的应当列为重大案件,经目击者提供犯罪嫌疑人线索或指证犯罪嫌疑人的,经查证属实,奖励人民币20000元;凡故意放火,过火有林地面积达到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列为特别重大案件,经目击者提供犯罪嫌疑人线索或指证犯罪嫌疑人的,经查证属实,奖励人民币30000元;发现故意放火人员并扭送公安机关的,经查证属实,涉一般刑事案件犯罪的每起给予扭送人10000元奖励;涉重大案件的每起给予扭送人50000元奖励;涉重特大案件的每起给予100000元奖励。
《办法》明确举报方式,可通过拨打电话12119或2131430,或者通过电子邮箱869808529@qq.com举报;也可通过信件或者通过微博文山市森警、微信“文山市森林公安局”举报;也可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