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从源头规范执法办案
2016-04-01 11:37:42
麻栗坡从源头规范执法办案
通讯员 廖唐伟
近日,麻栗坡县公安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相继出台《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执法制度,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规范执法办案。
规范执法办案重为:一是从案件源头抓牢执法工作,逐案登记,逐案解剖分析,从中发现刑事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执法漏洞和薄弱环节。充分听取检察院、法院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等问题的发生。二是严格审核把关,统一执法管理。县局将刑事案件统一归口到法制大队进行审核,实现侦办和审核分离。严格审核把关,有效解决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敏感案件,法制大队将审核前移,从受立案开始,加强对案件“入口”、“出口”等重点的法律审核,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三是强化案件质量,完善执法档案。落实网上办案,并通过网络如实记载案件审核、审批意见和个案质量考评情况,进一步落实主办民警以及案件审核人、审批人责任。
对经过法制大队审核发生冤假错案的,法制大队没有提出法律意见或提出的法律意见错误的,负责审核的法制民警及有关领导要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进一步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通过制定《专(兼)职法制员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执法办案中的“质检员”作用,切实把好执法办案质量关;对不认真履行法制员职责的,及时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案件法律审核专门力量建设,使案件法律审核队伍素质与所承担的审核任务相适应。四是切实履行职能,强化执法监督。县局法制大队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要求,认真履行执法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刑事案件“统一登记、归口办理、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执法管理机制,充分运用执法质量考评、个案监督、执法巡查、网上执法监督考评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对全部执法办案流程、环节、结果的即时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在跟踪纠正的同时加强指导服务,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对存在执法过错的及时进行认定,提出问责意见。同时根据省州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完善县局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认真清理、取消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坚决杜绝广大民警因办案指标和“限时破案”等压力发生刑讯逼供、办错案、办假案的情况。五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针对广大民警在调查取证、执法过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集中培训、以案释法、案例指导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主体的执法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广大民警旁听法院案件审理,并就执法办案中的得失展开讨论、自我总结,不断增强民警证据意识和取证能力,并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为契机,狠抓执法主体能力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