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擦亮服务小窗口  做好为民大文章

    2016-04-01 11:40:57

昆明警方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擦亮服务小窗口  做好为民大文章

通讯员 黄玲玲

日前,昆明市公安局启动了“擦亮为民窗口、强化工作作风、提升警务效能、推行一站式服务”活动。

据悉,这一活动是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的。窗口的重点是报警服务台、接待室、信访办、办证大厅和派出所、交警队、车管所、巡逻车、警务亭(站)等直接面向社会、接待和服务群众的单位。活动期间,窗口单位将做到统一外观标志,便于群众识别、辨认;合理划分功能区域,确保场所设置科学便捷;完善基本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最方便的服务;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确保内部管理和办事流程规范有序;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把快办作风贯穿服务群众的全过程;服务群众文明规范,让办事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安机关的热心、耐心、细心;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积极营造良好、舒适的办事和工作环境;警容警貌统一规范,用民警个体的精气神体现昆明公安的整体素质。

活动开展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迅速行动,把擦亮“窗口”作为解决群众不满意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来抓,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办事效率,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工作中,他们认真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公布昆明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严格审批程序、时限和要求,在规定提交资料和申告事项外,不得要求办事群众增加其他证明材料;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进一步深化“导办台制度”、“首问负责制”和“业务退办制”,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效率,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相关车驾管业务,有效解决群众办证难、办事难的问题,做到窗口秩序井然,避免出现排队办理业务的现象。

在车驾管业务办理上,规定工作人员遇到不能独立完成或一时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时,须立即协调,不得影响群众办理业务。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采取“一案一剖析”措施促进“一事一提高”,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着力解决窗口“等我问问”、“我请示领导”、“先放着,我电话通知您”等狐疑不决、拖延不办的现象。并依托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全市各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窗口开展相关车驾管业务面签注册,方便群众在网上自助办理机动车选号、考试预约、信息更新、公告查询、补换领牌证、预约检验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同时他们还加强了城区交警大队“车管办”摩托车登记、检验和注销工作的指导,在具备条件的城区交警大队设置“车管办”,对辖区限行区域外的摩托车登记、检验和注销工作实施管理,对脱检和未按规定注销的,督促催检、追销,强化摩托车管理工作。

尤其是,他们还以工作“零差错”、队伍“零违纪”为目标,健全完善车管所《巡查督察工作制度》和《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加强了服务效能监督考核,实行每日一检查、每周一督导、每月一通报“三个一”监督管理机制,即业务指导部门每日对全所65个便民点、业务窗口秩序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远程视频监管巡查;车管所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采取回访、暗访、网上督察等方式,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切实加大对各业务窗口的督导力度;综合部门每月核查异常业务数据、抽查纸质档案,针对发现的问题编发督察通报,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全市车驾部门,并将通报情况作为奖优罚劣的主要依据。

对明察暗访中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岗位和责任人实施严厉问责,督促车驾管业务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数据显示,活动开展以来,他们累计运用远程视频开展窗口巡查2922,抓拍监管巡查图片155张,录像68分钟,对外派便民点工作的民警、职工进行视频点名398次,各部门深入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工作38次,发现整改问题 31起;所领导牵头组织暗访检查12次(47人次);下发《巡查督察工作专报》3期,下发整改通知6次,整改问题11起,大大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活动将持续至今年11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