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恐需全民参与

    2016-04-22 09:22:42

我省将《反恐怖主义法》纳入“七五”普法规划

反恐需全民参与

通讯员 张 伟

20151227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怖主义法》),该法于今年11日起施行,它的出台对我国依法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同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亟须一部综合性的《反恐怖主义法》

当前,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2001年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以来,重大恐怖袭击仍不时发生:2002年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爆炸事件、2003年联合国驻伊拉克办事处爆炸事件、2015年法国巴黎连环恐怖袭击事件、2016年比利时布鲁塞尔连环恐怖袭击事件等。此外,一些极端主义组织崛起,恐怖活动手段更加残忍、血腥,有的甚至建立政权,攻城略地,对地区和国际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根据美国国务院2015619日发布的《2014年度全球恐怖主义报告》称,2014年,全世界发生的恐怖袭击次数上升了三分之一,死亡人数增加了80%,接近3.3万人。

而我国近年来恐怖活动多发,有的还比较严重,在北京“10·28”暴力恐怖案件之前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发生在新疆。此后,昆明“3·01”恐怖袭击事件、广州“5·06”暴恐案件相继发生,说明我国反恐怖主义斗争战场由新疆扩展到内地。

严竣的反恐怖主义斗争形势,决定我国亟须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反恐怖主义法》。

 

反对和禁止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反恐怖主义法》共十章九十七条,规定国家反对和禁止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同时,规定了专群结合、联动配合、全民反恐、法治和保障人权、预防为主、先发制敌等反恐怖主义工作原则。

其中规定的法治和保障人权原则,主要是因为反恐怖主义手段措施,比打击普通违法犯罪的手段措施严厉,对公民权利和自由影响较大,必须坚持法治化要求,保持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比如,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恐怖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可以在特定区域内实施互联网、无线电、通讯管制等。

反恐怖主义法还从基础防范、禁止极端主义、重点目标保护、国(边)境管控与防范境外风险四个方面规定了安生防范措施,并总结了近年来应对处置恐怖事件的经验教训,对应对处置机制、措施和恢复社会秩序等作了规定。一是,国家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明确应对处置的指挥长负责制和先期指挥权。二是,制止和处置恐怖活动,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三是,规定了可以采取的各项应对处置措施。四是,为最大程度恢复社会秩序,降低并消除恐怖事件的影响,对恢复生产生活、查明真相、补偿援助、优先重建、总结评估等作了规定。

 

怎样防范恐怖袭击

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规定,恐怖活动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其主要表现形式为: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其他恐怖活动。

常见的恐怖袭击手段可分为常规手段和非常手段两类。常规手段包括:爆炸恐怖袭击、枪击恐怖袭击、劫持、破坏、刀和棍凶器恐怖袭击。非常规手段则包括核与辐射恐怖袭击、生物恐怖袭击、化学恐怖袭击、网络恐怖袭击。指利用网络散布恐怖袭击、组织恐怖活动、攻击电脑程序和信息系统等。

遇到恐怖袭击事件不要围观,应立即离开;如处于恐怖袭击事件现场,保持镇静,尽量不要惊恐喊叫,应利用地形、遮蔽物遮掩、躲藏;不要因顾及贵重物品而浪费宝贵的逃生时间;如无法逃避时,迅速就近寻找硬物件用于防身自卫或协助警察与恐怖分子开展搏斗;在确保个人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报警,呼救和救助受伤人员。

 

普通公民如何参与反恐怖工作

《反恐怖主义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群众发现或知悉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拨打“110”或公安机关公开的其他报警电话举报;中国移动、电信手机用户发送短信至“12110”举报;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对群众举报且被采用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根据其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案件、抓捕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等发挥的作用和效果,给予物质奖励,发放奖金:

(一)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奖励5000元至10000元;

(二)发挥较大作用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

(三)发挥重大作用的,奖励2万元至5万元;

(四)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奖励5万元至10万元;

(五)根据线索直接破获或预防重大暴力恐怖犯罪的,奖励20万元。

 

我省反恐怖形势非常严峻

受国际国内形势影响,在特殊的地理区位和环境下,我省成为“三股势力”转移内地藏匿活动和借道潜入潜出的重点地区。

为加强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工作,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鼓励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云南省公安厅于201464日对全省发布了《云南省公安厅关于施行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今年323日,云南省反恐办和省委宣传部在昆明联合启动“云南省学习贯彻《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正式拉开了我省学习贯彻《反恐怖主义法》的序幕。

我省将把《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宣传工作统筹纳入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启动民众普法教育工作,省反恐办和省委宣传部将组织《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六进”活动,即: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进企事业单位、进部队、进农村,并组织开展全省《反恐怖主义法》知识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