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积极化解农村纠纷
2016-04-29 1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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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积极化解农村纠纷
张 密 通讯员 高 峰
“闪桥村委会的钟家和蒋家,又因为昭大线边上的那点地闹起来了。今天,钟家要将家族中的一个死者葬在那块地上,蒋家的人不干。现在,双方纠集了家族中的人争吵,可能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接到民警的电话后,鲁甸县公安局新街派出所所长李昌虎立即放下饭碗,迅速赶往出事地点。
新街乡距鲁甸县城50多公里,因冰雹旱涝、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频繁,严重制约着经济发展。辖区最高海拔2976米,最低海拔2078米,海拔相差较大,是典型的高寒冷凉山区。“因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这里的矛盾纠纷高发。所以,民警的很多精力都用在了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中。只有将这些矛盾化解在基层,才能加快码头乡镇的和谐建设。”李昌虎说。
为一亩地两个家族吵了一年
“冷静,大家冷静,先放下手里的东西,派家族代表过来协商。”李昌虎赶到昭大线边那块有争议的土地时,蒋家和钟家的人已经聚集了三四百人,手持棍棒等已经准备开始群殴。旁边,还摆着一具棺材,现场气氛剑拔弩张。
看到李昌虎带着民警赶到现场,双方的群众有所顾忌,逐渐放下手里的器械。李昌虎一面喊民警将双方家族的人间隔开,一面收缴了棍棒等器械,并安抚双方的情绪。李昌虎召集两个家族的代表,就蹲在地边上开起了协调会。
新街是鲁甸县的“北大门”,辖区有酒房、新街、闪桥、坪地营、转山包5个村民委员会94个村民小组,居住着汉、彝、苗、回四个民族。新街也是昭阳区连接大山包、大寨、炎山、田坝4个乡镇的纽带,更是去中国黑颈鹤之乡——大山包旅游的必经之地和中心驿站。随着金沙江大桥即将建成通车和通江公路的立项修建,新街将逐步发展成为码头乡镇。
“所以,这里的土地也变得越来越金贵,寸土必争,为此引发了很多矛盾纠纷。”李昌虎介绍,就拿这块地来说吧,双方都拿不出这块地是自己的凭据,但两个家族都说是自己的土地。“为了这一亩地,两个家族吵了一年,几次聚集家族人对峙,派出所也没少出动警力协调。这次,一定要把这件事处理好。”
经过20个小时地不断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在无法确定这块土地的归属权前,双方都不再为此争执、闹事,钟家的死者另外寻地安葬。至此,这块土地纠纷才算是平息下来。
叔侄俩为建房占地闹了4年
昭大线那块地的矛盾纠纷才调解完,李昌虎和民警们又用两天时间,调解了一起历时4年的疑难矛盾纠纷。
新街镇坪地营村十三社村民邓某义与邓某文两家,本系一个家族,且是叔侄关系,之前关系还挺好。2010年初,因邓某义家在新大线公路边修建房屋时,占了邓某文家途经的道路及推土覆盖了对方的部分土地。之后,两家便开始矛盾重重,争吵不断,甚至3次打架斗殴。为此,邓某文还被新街派出所行政拘留过。但双方就修房占地的问题,多次经过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村委会调解,都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近日,新街派出所在开展“警民一家亲”活动中,联系了新街司法所、村委会一起,再次深入到邓某义与邓某文两叔侄家,了解当初纠纷发生时的详细经过,并向清楚事实真相的邻居、村民小组长等人进一步了解。之后,派出所还将两家前几次因打架斗殴产生的医疗费用等,也计算起来作为参考数据,经过派出所再次调解处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邓某义一方因修建房屋占了邓某文道路问题与邓某文被打伤后住院的医疗费用等相互折抵,邓某文被覆盖的土地由邓某义一方划其小地名叫“大地沟”的土地给邓尚文予以补偿,双方就此事不再引发争议。
至此,通过派出所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一起历经4年多的矛盾纠纷总得等到成功化解,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匹马租地12年舍不得归还
“土地纠纷、山林归属、宅基地建设,都是山区群众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原因。甚至房前屋后灶台大的一块地,也会引起邻里不和,也会引起争吵甚至斗殴。在加强群防群治活动中,我们积极梳理出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和‘久拖不决’的难题,动员各级部门共同化解,解决了一大批类似问题,极大地和谐了辖区警民关系。”
李昌虎介绍,在群防群治活动中,民警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各村社和农村进行走访,体察民情,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随着辖区道路的不断修建,新街这个码头乡镇的作用逐渐凸显。一些有眼光的群众,开始争先在公路边建房开店,为此滋生了很多矛盾纠纷。如何化解类似的矛盾纠纷,是派出所一直思索的问题。”
李昌虎介绍,在走访和排查矛盾中,我们还梳理出了这样一件土地纠纷。在1995年,新街村十八社村民陈某英与本社村民李某炳达成口头协议:李某炳以一匹马作为租金,租用陈某英家一块位于新街村18社殷家坪子的土地12年。
租用期满后,陈某英要求李某炳把租用的土地归还,但李某炳称当年是用马匹换得的土地所有权,而不是租用土地。为此,拒绝把土地归还陈某英家,双方因此多次引发纠纷,甚至发生扭打。当地司法部门多次组织调解,均未达成协议,现在两家已成仇人。
“得知此情况后,新街派出所主动深入村社收集实情,了解事实真相。随后,派出所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李昌虎说,经过大家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及说服教育后,双方达成协议:李某炳支付16800元的土地转让费给陈某英,土地所有权归李某炳所有。双方均表示:以后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缠,极力处理好邻里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