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部署民爆物品安全监管
2016-05-06 10:19:43
本报讯 5月4日,省公安厅召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对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安排部署。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祖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祖俊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加强和改进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涉爆案事件的发生。胡祖俊强调,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各项法规、规范、标准,全省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很大提升,但同时也存在监管能力不适应监管任务,从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突出问题。胡祖俊要求,要督促从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工作职责,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明确从业主体,依法规范审批;要严格环节监管,预防案事件的发生,规范民爆物品流向信息管理;要鼓励爆破作业单位应用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等新技术;要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省公安厅厅直相关部门,铁路、港航公安局、走私犯罪侦查局领导和治安总队相关民警在省公安厅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县(市、区)公安局分管局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派出所所长、治安部门民警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