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陵真情化解群众矛盾

    2016-05-06 10:29:23

本报讯(通讯员 杨汉申)为提高纠纷案件调处率,龙陵公安局龙江派出所将农村民俗融汇贯通到纠纷案件调处工作中,通过长期实践,逐渐形成了一套纠纷案件“民俗调处法”。

“黄果树和罗家寨烟火相连,细论起来,老辈还是亲戚呢,为这么点小事就剑拔弩张,大家今后咋个相处?”“老罗,过年杀猪宰羊你还请黄果树亲戚做客,为这点事情就与人家红脸,你儿子明年结婚咯要人家帮忙喽?”“阿勇你也不想想,猪鸡不懂人性,你也不懂?几只小鸡跑进烟地,就值得与亲戚争个高低?将来寨子有个红白喜事你咋见人?”这是410日龙陵公安局龙江派出所调解一起民事纠纷的场景。

黄果树村民罗大明与临近的罗家寨村民阿才外出打工期间曾产生过隔阂。今年28日,罗大明与儿子阿勇到与阿才住宅相连的烟地灌溉浇水期间,发现阿才家的鸡进入烟地找食毁坏烟苗,心中存有芥蒂的罗大明开始与阿才发生争吵,争吵中,认为父亲罗大明吃亏的阿勇出手打了阿才一拳,这一拳让矛盾持续升级,双方最后厮打成一团。为使本寨村民不“吃亏”,双方村民也纷纷加入其中“劝架”互殴。虽然互殴被赶到现场的民警及时制止,但却让双方村民不同程度受到伤害。

案件发生后,双方要求派出所主持公道调查处理该案,为及时化解双方发生的这一隔阂,410日,龙江派出所对案件进行了公开调处,调处中,民警根据两寨地域相连,村民相互结亲等特点,充分发挥“民俗调处法”优势,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开展调处工作,通过调处。让这起一触即发的纠纷案得到了成功化解。

派出所教导员熊世苍告诉记者,农村纠纷案件都是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的,要是不及时化解这些鸡毛蒜皮小事就会导致各类治安案件发生。因辖区多数是少数民族村寨,平时都有走亲串戚,相互帮忙习俗。为提高纠纷案件调处率,派出所将这些农村民俗融汇贯通到纠纷案件调处工作中。通过长期实践,逐渐形成了一套纠纷案件“民俗调处法”。

据介绍,2015年以来,该所依托“民俗调处法”成功化解各类民族矛盾纠纷案件5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到了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