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安徽云南交通兵团公安院校交流合作签约仪式在昆举行

    2016-05-20 11:56:45

浙江安徽云南交通兵团公安院校交流合作签约仪式在昆举行

本报讯  513日,浙江、安徽、云南交通兵团公安院校(培训中心)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云南警官学院举行。浙江警察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云南警官学院、交通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负责人,以及浙江、安徽交通兵团禁毒执法专题培训班88名学员参加仪式。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公安院校和培训中心建设水平,推进公安院校(培训中心)交流合作项目圆满落实以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将在为期三年的交流合作中开展六个方面的合作内容:一是共享优质师资。推动教师教官人才库资源互通共联,提供彼此优质师资的授课方向和能力专长,各结对方根据教育训练课程安排需要邀请时,积极做好帮助联系落实工作。二是开展上门送教。根据结对方邀请,组织优秀教师教官开展上门送教,兵团为送教重点,浙江、安徽、云南、交通公安院校(培训中心)之间每年送教不少于1次。三是开展实战调研。发挥兵团贴近实战的地域优势,利用浙江警院公安部警务实战研发中心这一平台,派出教师教官深入实战一线开展调研,推动防暴反恐等重要信息与典型案例的同研共判,形成教学成果。由浙江警院牵头,各结对方选派教官参加组成调研组赴兵团调研每年不少于1次。四是研讨教学专题。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结合彼此专业比较优势,通过联合组织、单独主办等形式,每年确定1-2个专题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三年内各结对方轮流组织至少1次。五是互访交流学习。根据公安院校(培训中心)建设和发展需要,开展不同层面的互访学习和考察交流,实地学习彼此的先进理念和成功做法,提升公安院校(培训中心)整体建设水平。各结对方互访交流每年不少于1次。六是共享教学资料。发挥公安网络学院远程学习、培训及管理功能,推动教学资料网上共联,通过共享精品微课程、名家讲堂等优质教学资源,丰富民警开展岗位练兵和自学自练的网上平台。

通过院校、培训中心的交流合作,必将有力推动中西部地区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有力促进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提升。签署仪式标志着浙江、安徽、云南、交通、兵团公安机关素质强警交流合作进入了深度合作阶段,云南公安机关也将按照本次框架协议确定的内容,认真履行合作职责,科学统筹行动计划,加快完善保障措施,与各兄弟省区共同推动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协调发展的生动局面。

据悉,本次签署仪式是在公安部政治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国公安机关素质强警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和《浙江安徽云南交通兵团公安机关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协议(2016-2018)》的背景下,在公安改革、“四项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的总体要求下整合和发挥各地教育训练资源优势,落实公安部和相关省区公安机关素质强警交流合作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是推动公安队伍素质和战斗力整体提升的务实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