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场保卫食品药品安全的硬仗
2016-05-23 11:34:43
打一场保卫食品药品安全的硬仗
2015年11月6日,“云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成立,这是云南省第一个省级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专业侦查机构。
“我们会把好群众舌尖的安全关,发现食品犯罪一定竭力破案。”在揭牌仪式上,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曹卫东如是说。
打击,一直在进行
2014年12月,入冬后的陆良县召夸村委会老政府街上,屠宰户陈维新(化名)夫妇再次走进了蹲守在这里的侦查员的视线。
不久前,陆良县公安局召夸派出所的民警到这里开展社区工作,发现了他们的可疑行迹。“经常看到他拉肉出来卖,却从来没在他家附近听到猪、羊被屠宰的叫声。”民警对此耿耿于怀,加之附近群众反映的情况,怀疑他们屠宰、销售的是病死的猪、羊等。情况上报后,陆良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民警的怀疑得到了证实。2015年3月7日,经过长期调查取证,专案组在陈维新家中将两人抓获,并当场从其家中的冷柜中查获疑似病死猪肉、病死牛肉、病死羊肉及部分记载收购销售的账册等物品。最终,陈维新夫妇对2014年以来多次向召夸镇辖区内的养殖户收购病死的猪、羊、牛,进行屠宰、加工后,再运到市场上销售的事实供认不讳。
近年来,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云南省公安机关针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权益的食品药品犯罪,持续、深入地开展各项专项工作,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全警动员、深入摸排,严厉打击和查处食品药品犯罪活动。陈维新怎么也没有想到,他自认为做得隐蔽之极的工作,最终还是被民警发现了。他也没预料到,贪图暴利的背后,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地沟油案”“生产、销售假药案”“销售假冒食盐案”“走私冻肉案”等,近年来云南省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关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案件涉及多个方面,侦破的刑事案件数量也在攀升。一些案件是民警在工作中深入排查发现的,一些则是外地公安机关或药监、工商等部门发现后移交过来的。有时候,也会接到群众的直接举报。与此相对应的是,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中,云南省公安机关一方面不断强化民警主动作为、积极发现线索,严厉实施重拳打击;一方面致力于加强与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相应的联席会议机制。同时,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公安系统多个警种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广泛动员民间组织和群众参与食品药品犯罪防范。
2015年4月,云南省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食药打假“利剑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云南省公安厅专门成立食药打假“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利剑行动”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加强对打击跨州市犯罪以及大要案件的协调部署。全省各州市公安机关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积极推进“利剑行动”的深入开展。通过突出打击整治重点,强化检查督导,加强行刑衔接,增加办案警力、财力投入等手段,云南省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5年以来,云南省公安机关参与公安部发起的集群战役共73起,参与食药案件线索查找536条,查实278条。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利剑行动”中,全省共破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9名。
有困难,更有决心
尽管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成效显著,但一起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背后,涉及到的工作是多方面的,收集证据、检验鉴定、现场调查、走访受害人……每个环节都对案件的侦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很多食品药品犯罪案件都存在着“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这在很大程度上又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在陈维新夫妇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的猪、牛、羊肉等畜产品案件中,陆良县公安局抽调刑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的精干警力,经过3个多月的追踪侦查才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而耗时比3个月更长的案子,曲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何刚几乎经常碰到。
“调查取证难,检测鉴定难,深入打击难”,这是何刚从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工作的深刻感受。和他感受相同的,还有玉溪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李文宏。
在李文宏参与侦办的一起案件中,民警查获一车近30吨、涉案价值达70万元的冷冻猪蹄、猪舌头等肉类制品,车主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及通关等相关合法证明材料,经过抽检,车内所载的冷冻制品中,大肠杆菌和口蹄疫病毒检验结果均为阳性。玉溪市公安机关随即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经过近40多天的跟踪追查,民警抓获了这个团伙的3名嫌疑人,且当场查获冷冻肉类制品269.18吨。经审讯查明,自2014年4月份以来,这个团伙共销售冷冻肉类制品达4000余吨,涉案价值达8000余万元,涉及浙江、江苏、四川、重庆等多个省市和昆明、景洪等多个地区。
这起案件,玉溪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车辆50余辆次,专案民警多次往返各个涉案地调查取证,先后经历了4次补充侦查。然而,由于物证提取和检验鉴定难度大、专业性高,加之公安机关专业化队伍的缺失,导致证据提取与检察院要求的诉讼证据不一致,最终检察院对案件存疑不起诉。
除了调查取证难、检测鉴定难、深入打击难,李文宏还深刻感受到了专业化队伍缺失及法律适用难对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的制约。
事实上,这不仅仅是个别地区公安机关所面临的困难,这也是近年来云南省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中“实际发生多、查处少;行政处理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查处一般犯罪分子多,追究幕后少”的现象依然存在。在严峻的形势之下,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更考验着民警的决心。
成立专业机构,提升打击效能
面对困难和挑战,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不同的形式在寻求着突破。强化公安职能作用,主动收集线索,果断立案侦查;强化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基础工作建设,加强阵地控制、刑嫌调控和执法联动……一条条举措、一项项创新,在各地公安机关不断涌现。
2014年8月,大理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成立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专门负责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这在云南省尚属先例。2015年11月6日,“云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成立,这是云南省第一个省级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专业侦查机构。“我们将把好群众舌尖的安全关,发现食品犯罪一定竭力破案。”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曹卫东如是说。
云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的正式组建,预示着云南省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将步入正规化、专业化的轨道。据云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云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将进一步统一全省公安机关的认识,对全省食药领域犯罪动态进行研究,提出打击对策和建议。同时,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开展食品药品犯罪的侦查打击工作;对大案要案直接组织侦办,加强和全省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公安机关各警种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行为。
相比于此前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工作,云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成立后,将进一步健全信用档案与市场监管、打击犯罪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食品药品犯罪重点人“黑名单”制度,以健全的制度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在主动作为、重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同时,云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将实现公安机关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无缝连接,在联合执法、线索传递、案件移交、鉴定检测等方面,形成更大的打击力度,达到更快的速度。
“从提升公安机关打击效能、办案质量方面来讲,成立食药打假专业侦查机构、加强专业警种建设势在必行。”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治安一处副处长陈智刚说,“此举说明我们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方面又有了升级。”接下来,各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参照云南省公安厅设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的方式,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在州(市)、县(市、区)公安机关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
记者/海世梅 倪陈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