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公安改革将为我们带来什么?

    2016-05-23 11:53:39

2016,公安改革将为我们带来什么?

 

2016年1月23日至24日,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其中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

“在动态化、信息化社会环境下,我们要构建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必须紧紧抓住‘一大体系’,着力健全‘三大机制’。”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会上强调。

一大体系,就是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这是构建国家治理体系、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战略工程。会议明确各地要力争在三五年内编织起全方位有效覆盖、全天候发挥作用、立体化高效运行的公共安全防护网。三大机制,分别是情报信息主导的警务指挥机制、合成作战的警务合作机制、一体运行的打防管控机制。健全完善合成作战的警务合作机制就是要锻造打击违法犯罪的利器,即进一步完善部门合作、警种合作、区域合作、国际合作等警务合作机制,积极推进区域警务合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办理跨国案件扁平化对接机制。

在让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提高舒适度方面。会议提出:“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一带一路’建设、自贸区建设等战略部署,重点抓好户籍制度、驾考制度、出入境等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最大限度地为人员流动、经贸往来、人才引进创造便利条件。”其中的“重头戏”,就是推动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政策“双落地”,充分释放居住证制度的含金量,让那些在城里打拼的人们“住得下、留得住、有希望、有奔头”。

同时,公安机关还要加强对快递物流、电子商务、网购网租等新行业新事物的跟踪研究,积极探索有效的安全监管和服务管理措施,既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服务和支持,又着力避免和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

在服务管理方面,公安机关要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种证明和收费项目;下一步,还将就改进和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出台具体意见,分别取消一批、规范一批。

公安部表示,必须紧紧抓住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不断健全执法制度、改进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

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加快修订一批现有法律法规,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让执法理直气壮也更有规矩。

同时,提高办案质量,防范冤假错案。紧紧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合理确定统一的证据标准。

在强化执法监督方面,公安机关要明确“责任清单”,对冤假错案终身追责。具体做法是要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修订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明确错案责任认定追究标准,努力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

公安改革是一盘棋。其中,还有深化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深化警务体制改革创新、深化基层基础工作改革创新等一系列措施。此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也将与公安工作充分融合,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