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改革督查组专项督导云南公安改革工作
2016-06-15 11:40:16
省委改革督查组专项督导云南公安改革工作
鹿晋芸
5月18日至31日,省委改革办督查专员张勇率第四改革督查组对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中央“1+3”文件和我省公安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进行专项督导。
5月31日,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岑化虎主持召开省委专项督查公安改革汇报座谈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改革办主任茶忠旺就我省推进公安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打算及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作了汇报。
督查组听取汇报后指出,云南公安改革在基层条件艰苦,反恐、禁毒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坚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在创新体制机制、提升警务效能、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当前要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利契机,以更新的理念,更实的举措,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如期落实。要坚持正确的改革取向。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扎实推进公安改革,努力建立现代化的警务运行机制和队伍管理体制。要坚持压实责任。把公安改革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层层明确要求,逐级压实责任,把改革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民警,切实把改革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坚持科学谋划。按照中央2017年完成公安改革的要求,倒排工期,正排时序,突出重点,进一步细化各项公安任务,抓好配套改革方案的制定出台。要坚持统筹推进。改革中注意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全面推进与试点先行、日常工作与改革工作的关系,积极做好与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请示汇报和协调对接,推动各项公安改革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坚持狠抓落实。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把专项督查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和督促指导,抓好改革落实。
省公务员局局长唐曼蓉、省交通厅副巡视员赵学聪和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有关处室领导,均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好公安改革工作,并就公安改革需要省直相关单位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和回应。
检查期间,督查组先后深入昭通市昭阳区、彝良县公安局新场派出所和德宏州芒市胶林社区、瑞丽市姐告边境贸易区和外国人服务管理中心,采取听取汇报、实地督查、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检查了户籍制度改革、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外国人服务管理等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并分别与昭通市、彝良县、德宏州、芒市、瑞丽市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座谈交流,就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