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多举措巩固“无毒县”成果

    2016-06-24 10:28:44

 

从高位谋划到全民共识

镇沅多举措巩固“无毒县”成果

通讯员 常正东

2000年被省禁毒委授予“无毒县”称号以来,镇沅禁毒委在省禁毒委、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禁毒工作大格局,实现禁毒工作由高位谋划到群众共识的转变,各项禁毒工作齐头并进,连续16年巩固“无毒县”成果。

 

 

层层落实齐抓共管

镇沅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把禁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列入各部门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调整充实禁毒委员会领导成员,现有成员单位30个,突出和强化了禁毒办的信息共享、综合协调和指导职能,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也健全了相应的领导机构。

县禁毒委每年初与各乡(镇)和成员单位签订《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年专题研究禁毒工作3次以上,召开1次全县禁毒工作会议。

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县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积极开展禁毒执法、宣传、教育和管理,县政府把禁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加大投入。

 

深入宣传全民参与

20147月,镇沅县和平镇群众在一树下乘凉时无意间发现一包用塑料包裹的物品,打开后发现有点像公安机关宣传的毒品,便将物品交到和平派出所。经检测,群众捡到的物品系冰毒,重700克。

近年来,镇沅县委将禁毒教育纳入全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之一,每年的干部轮训,不论是科级领导干部还是村委会领导,县委都安排禁毒民警深入课堂开展禁毒讲座。

利用每年“6·26”、“10·26”、“六五”等活动日,镇沅县禁毒委组织县委宣传部、司法、教育、共青团、妇联等禁毒委成员单位进行大规模的社会面禁毒宣。

把禁毒教育纳入中小学校课程计划,多角度、多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强化教育,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流动课堂”12期,直接受教育1.3万余人次。

县禁毒委成员单位、派出所和劳动用工部门,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回家探亲的机会,开展禁毒知识宣传和培训,并有意识引导农民工不去吸毒、贩毒相对集中的地区务工。

集中对全县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禁毒知识培训,加大对KTV、酒店等场所的监管力度,与公共娱乐场所业主和经营者签订《娱乐场所禁毒责任书》,防止吸、贩毒现象发生。

 

扎实推进信息建设

工作中,镇沅县禁毒委不断推进禁毒基础信息化建设,用信息化+禁毒工作扩大宣传面、提升分析研判针对性、拓展禁毒渠道、融入禁毒工作。

侦破“2013.4.20”运输毒品案时,禁毒大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镇沅公安局和平派出所、者东交警中队民警和县农机监理工作人员通力合作下,成功破获一起武装运输万克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当场查获冰毒可疑物30.9千克、制式手枪一支、子弹21发,缴获涉案车辆一辆。

开展吸毒人员普查核查工作,对吸毒人员逐人登记建立档案,录入在册吸毒人员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比对的准确率达到100%。建立健全集生理脱毒、身心健康、融入社会于一体的“三位一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

维护辖区“零种植”环境,镇沅县禁毒委与各乡(镇)签订《禁种铲毒责任书》,落实禁种铲毒责任,严防毒品源植物种子入土。

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管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场所清理排查工作,积极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

每年年底,镇沅县委政府还组织考核组对全县9个乡(镇)巩固“无毒县”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适当奖励,对巩固工作不深入、成效不明显的乡(镇),从严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