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雄州“以审判为中心”制度改革进入快车道

    2016-07-08 10:32:42

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倒逼规范执法

楚雄州“以审判为中心”制度改革进入快车道

通讯员 杨庆民 杨照友

楚雄州公安机关为全面加强法治公安建设和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决定从201611日起,主办侦查员一律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以此作为提升全州公安机关办案水平和质量的一个抓手和突破口,努力打造法治彝州、平安彝州的执法品牌。

 

培训形式多种多样

在全州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活动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上,楚雄州公安局党委明确提出,“用最硬的措施、最严的要求,将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活动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在随后的工作中,楚雄州各级公安机关纷纷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并聘请州检察院公诉处相关领导以及部分县(市)院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公诉科长就侦查员出庭问题对公安民警进行培训授课。

为了让民警通过庭审观摩的形式,身临其境,真正了解法庭,楚雄州各级公安机关多次组织“公安民警看庭审”,参加观摩活动的民警也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切实感受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压力,受益匪浅,今后办理案件一定会更加注意细节,做到精细、规范、合法,防止侦查工作中辛辛苦苦搜集到的证据在庭审阶段以非法证据形式被排除。同时加倍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提高办案能力,这样在出庭作证时才能应对自如、有理有据。

 

多措并举打牢基础

楚雄州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协商,保障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顺利进行。姚安县公、检、法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握好需要出庭作证的范围,规范全县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问题进行了研讨,达成了共识。南华县公、检、法通过协商,制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各自的责任。32日州县两级公、检、法领导及部分公诉干警、公安民警、法官在观摩完中级人民法院在元谋县人民法院开题审理的案件后,及时在元谋县人民法院举行座谈会,对此次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的经验及不足进行了认真总结,并探讨制定符合楚雄州实际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为推进全州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的改革打牢坚实基础。

自收到《出庭通知书》后,楚雄州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在备案的同时,积极组织出庭民警就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活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民警出庭的注意事项、可能遇到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方式方法、案件的证据材料证明力等事项达成共识,以确保民警出庭参加诉讼顺利进行。

 

转变理念提升质量

“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机制”打破了办案民警不出庭作证的局面,要求公安民警转变思想观念,除了具备专业素养外,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思维开展工作。为让案件经得起法庭的质证和实践的考验,防止侦查工作中辛辛苦苦搜集到的证据在庭审阶段以非法证据形式被排除。楚雄州公安机关对案件质量开展“一周一评”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案件一周一评19次,下发通报19期,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开展案件月考评工作,同时从20164月开始,楚雄州公安局对各县(市)公安局每月办理的案件开展月考评工作并进行排名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另外,在日常培训中,侧重要求侦查人员做好现场勘验、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取证环节的文字、录音、录像及相关证据收集等工作,确保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做精做细办案过程,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保证案件能经得起法庭的质询。

 

不断探索成效明显

“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制度”对楚雄州公安机关民警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许多东西需在工作中不断摸索,但经过几个月的实践,已初见成效。

自推行“主办侦查员出庭作证机制”以来,截止6月份,全州公安机关共开展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培训26期,参训人数达2329余人,共组织民警观摩学习庭审138次,参加观摩学习庭审的人数达1244余人,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出庭作证或说明情况2544,行政诉讼案件应诉5件,编发《楚雄州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活动工作专刊》共39期。

而“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制度”也备受新闻媒体的关注,至今已有人民公安报、《云南警方周刊》、新华网、法制网、新浪、网易等30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325日,“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制度”受邀,走进云南广播电视台《午间关注·云南警方在线》栏目(FM91.8)和“云南警方”新媒体直播间,向广大听众和网友介绍楚雄州公安机关推行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机制的做法和成效。随后云南省检察院、辽宁省公安机关先后派出调研组,到楚雄调研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工作。

“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机制”提高了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的证据意识和取证水平、从源头上提升侦查员办案水平、维护了执法公信力。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楚雄州公安机关将大力提高民警依法办案和出庭应诉能力,明确侦查员出庭的目的以及出庭后对案件带来的效果、做好侦查员出庭保护性措施等细节要求,同时建立健全办案民警出庭应诉长效机制,使民警出庭应诉的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不断推动楚雄州“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机制”稳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