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规民约助力社会管理

    2016-07-08 10:34:12

村规民约助力社会管理

——维西县公安创新社区警务改革

通讯员 张江维

维西是全国唯一的傈僳族自治县,地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的“三并流”世界自然遗产腹心地带,是迪庆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受历史因素和地域等条件限制,全县基础设施薄弱、群众经济文化及生活水平不高。

近年来,面对日益复杂和严峻的治安管理形势,维西县公安局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充分依靠党委和政府,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共同推进社区警务工作。实现了刑事、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全县社会持续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全面推广村规民约

深化公安改革,推行村规民约,增强治安管理效果——是维西县公安局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的农村社区警务改革之路。

2014年初,迪庆州农村基层基础现场推进会召开后,维西县村规民约推行全部纳入党委、政府领导和基层党组织联动的社区工作体系,与各项社会治理事务同部署、同落实。

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推动下,维西县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在广泛征求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委、政府和基层党组织牵头,与群众制定签订了符合当地习俗的村规民约,出台了乡村道德行为规范,将村规民约与相关惠农政策挂钩,村民相互监督,促进村民自治。

村规民约的形成和实践,在引导村民的行为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村规民约的实施,不但有效改善了辖区群众大法不犯、小错不断的情况,还较好地改善了执法环境,实现了党委、政府的愿望和社区警务工作的基本要求与群众愿望的“三统一”。

 

促进村规落地生根

同时,维西县公安局各派出所的警务室入驻村委会,社区民警兼任村委会副书记,与村委会一同办公。这样,使社区民警拥有了更大的工作自主权,确保了社区民警能主导和发动居民、群众参与到社区治理工作中,把村规民约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社区民警还利用兼职身份,组织发动社区群众参与到社区治安治理工作中。通过建立群防群治的村规民约,社区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可以充分发动居委会、治保会和内部单位保卫组织等社区资源力量,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和内部保卫工作;同时,社区民警在工作中还能够发动和依靠群众,切实将基础信息采集、实有人口管理、社会矛盾化解、社区治安防控等各项警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按照“全员抓稳定、全力保平安”的工作思路,在村规民约中明确群众对辖区治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使社区警务工作有了更坚实的群众基础,使村规民约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刑事案件明显下降

因为村规民约通俗易懂,而且与当地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很容易获得藏区群众的认可。

村规民约的实施,在实践中成为维西县地方政府和村干部参与农村事务管理的一种新方式;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自身事务的管理中,充分发挥和调动了其他非警方社会组织的力量。

在实践中,党委、政府和社区民警积极鼓励社区平安志愿者、公益事业志愿者等群体,参与到村规民约的引领督促工作中。借助他们在社区中的威望,充分发挥他们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使村规民约的推行管理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实行村规民约后,首先体现出来的,是辖区刑事、治安案件的明显下降。

维西县第一个推行村规民约的攀天阁派出所,自推行村规民约以来,接处警同比下降45%、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3%、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5%;按照村规民约处理38人、没收违约金5750元,全乡境内赌博、酗酒等现象明显减少,村民积极投工投劳,争做“十不准十提倡”标兵的良好风气,正在村民间悄然兴起。

 

齐抓共管确保长效

实行村规民约后,除了刑事、治安案件的明显下降,其次就是群防群治工作成效显著。

将群防群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的塔城镇巴珠村警务区,通过与村民签订责任书,形成“我为大家看一天,大家保我一年安”的群防群治长效机制。适时组织护村队等组织落实群防群治工作,对交通、火灾等事故及时开展救援演练,实现了3年来辖区零发案、零事故的良好记录。

维西县保和镇白鹤山社区二道村村民小组在推行村规民约治理工作前,组内邻里纠纷多、两抢一盗案件频频发生,辖区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很不满意。最终,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将社区内威望较高、公信力强的村民组建成义务工作队。他们既是巡逻员又是调解员、既是消防员又是清洁员;因为他们的热情与奉献,辖区群众多了一份安心。通过开展巡逻防范、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解等大量工作,二道村村民小组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稳定和谐氛围明显体现、村民素质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