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绝烟毒
2016-07-08 10:39:34
誓绝烟毒
——云南省公安机关“五个着力”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
唐天雷
近年来,云南省公安机关充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到禁毒工作中,织密以依法打击为重点、多方参与、共管共治的立体防控治理网,让毒品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无处遁形。
堵源截流 严密防线
5年来,云南省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公开查缉立体防控体系,建立“陆水空邮物”“境内外联动”“一线堵、二线查、三线截”工作机制,加强与边境国家、地区开展禁毒执法合作,严防毒品从边境小路、通过水路转陆路进入云南。同时,建立物流寄递业实名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查缉力量的投入,并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宣传活动,提高其识毒辨毒能力,有效切断毒品运输物流通道,压缩境外制贩毒活动空间。
在不断强化堵源截流措施的同时,云南省公安机关还通过开展一系列开展专项打击和重点整治行动,坚决制止和打击毒品犯罪。坚持情报主导警务理念,大力加强人力情报和信息情报搜集、研判工作,在精确打击上取得重大突破;对重特大案件“深度经营、适时破案”,坚持“打中间环节、向两头延伸、最后打掉整个网络”的工作方法,强化专案侦查工作,加大同甘肃、四川、重庆、贵州、湖北等省市公安机关禁毒合作力度,打掉了一大批运毒网络。并与海关、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安全监管、铁路、民航、林业、邮政等部门紧密合作,守住所有毒品进入和流通可能渗透的领域,禁毒执法战果连年创新高。
打零收戒是群众最关心的禁毒工作。针对零星吸贩毒人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这一情况,云南省公安机关将打零收戒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完善打击零星贩毒目标考核和奖惩机制,与村委会、村民组积极合作,充分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坚持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工作,落实逢嫌必检和应收尽收要求,持续加大打零收戒力度。并联合文化、工商等部门,组织加大对涉毒娱乐场所和特殊人群贩毒治理力度,对相关重点场所、人员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对从业人员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培训,制定奖惩机制,切实消除了一批隐患。
近年来,云南省公安机关在开展“双向查缉”,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和走私出境的同时,不断建立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健全管理档案,严格落实管理制度。明确由禁毒部门牵头,辖区派出所负责的管理机制,集中对重点企业单位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建立等级化管控体系,对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管控,一般单位实施一般管控。并与环保、安检、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易制毒化学品管控体系,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资源互补,让每个部门都能发挥职能优势,联手打击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行为。
预防戒吸 三管齐下
云南省公安机关坚持在每年元旦、春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普法日期间集中开展禁毒宣传。以各级禁毒宣传教育基地为依托,持续推动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场所、进单位、进家庭“六进”活动,进一步拓展宣传覆盖面;坚持重点人群宣传工作。
云南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构建完善的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昭通、红河、临沧等州市公安机关采取民警挂钩“学校”等措施,每个民警兼任辖区中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副班主任,定时定期进学校开办禁毒讲堂,并开展征文、主题演讲等活动,培养学生的识毒、拒毒意识。对于涉毒家庭子女、失学失业青少年、初次染毒学生等高危群体,警方会及时纳入网格化管理,做好跟踪帮工作。目前,全省1300多万在校学生对毒品危害的知晓率保持100%。
对于城市无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涉毒高危、重点人群,云南省公安机关加强与人社、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定期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防范合成毒品教育,提高群众的识毒、拒毒能力。同时,公安机关还与村委会、村民小组紧密合作,通过乡村“大喇叭”、村民大会、村规民约等形式,将禁毒预防教育工作做到每村、每户、每人。
截至2015年底,全省129个县(市、区)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共成立社区戒毒办公室1186个,各村(居)委会共成立社区戒毒工作小组4549个,建成开远“雨露社区”、昆明“和谐家园”等戒毒康复场所11个;“无毒社区”创建和禁种铲毒工作巩固了禁毒成果。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积极创建“无毒社区”,努力巩固创建成果。
国际合作 绿色禁毒
云南省公安机关着力推进境外除源工作,依托个边境禁毒联络官办公室和与老缅泰签定的禁毒合作协议,广泛、务实、密切地开展禁毒联合执法合作,加强信息互通、延伸情报触角。
2011年以来,全省边境禁毒部门与缅、老、越等国边境禁毒部门开展会谈会晤267次,联合扫毒173次,缴毒4.2吨,有效震慑了湄公河流域的贩毒团伙。同时,举办17期外警禁毒执法培训班,向缅、老、柬等国禁毒部门提供禁毒装备和物资援助,为双方禁毒合作打下坚实基础;双边禁毒执法合作效果突出。
云南省公安机关还积极探索境外“绿色禁毒”道路,与商务、财政等部门密切合作,积极帮助周边国家和地区利用农经作物及其他产业替代罂粟种植、毒品生产,用有益经济替代有害经济,减少乃至消除其毒品对我国和全世界的危害。截至2015年底,共建立12个省级示范项目,新增投资5.89亿元,完成罂粟替代种植101.2万亩;替代种植面积占原“金三角”地区罂粟种植面积90%以上。
发动群众 全面禁毒
近年来,云南省公安机关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道路为根本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方面资源,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加大工作力度,真正形成禁毒人民战争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各个州市、县市公安机关乃至村委会,村民组也各自建立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奖励机制,鼓励发动人民群众举报线索,动员全社会参与到禁毒斗争中来。同时依靠护村队等各种群防群治组织,开展巡逻防范、堵卡查缉等工作,将人民群众变成警方的“眼睛”和“耳朵”和“左膀右臂”。5年来,全省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毒品案8600余起、缴毒10.8吨,占缴获总数的11.4%。
云南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妇委会、治保小组在禁毒宣传、禁吸戒毒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了《禁毒村规民约》和以禁绝毒品为主要内容的护村队、帮教队,推进禁毒宣传教育、无毒创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基础性工作的有效展开。
在禁毒宣传教育方面,云南省公安机关与禁毒委其他成员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民间禁毒志愿者团体开展密切合作,将“禁毒流动课堂”覆盖到全省;采取媒体宣传、举办展览、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汉语、傣语、哈尼语等少数民族语言,将禁毒宣传工作做到学校社区、做到村村寨寨、做到不同民族,增强群众的拒毒、防毒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自觉性、主动性,形成全社会防毒、反毒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