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津解救一批野生动物

    2016-07-08 10:52:33

本报讯(通讯员 陈群英)满满4袋菜花蛇、乌梢蛇、岩斑蛇,一只果子狸、一只刺猪、一头拱猪……违法嫌疑人王某秀打算把这些野生动物运往水富县两碗乡出售。结果被盐津县森林公安局普洱林区派出所及时发现,救出了这些动物。

2016622日,盐津县普洱林区派出所接群众电话报警,称有一辆微型车车内可能装有野生动物,正从盐津县城驶往普洱方向,请核实。接警后,普洱林区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在盐津县城到普洱镇的关键路段守候,果然有一辆银灰色微型车出现在民警视线里。民警立即将其拦下进行检查,只见数十条野生蛇被分装在尼龙袋内,装了满满4袋,另外还有一只果子狸、一只刺猪、一只拱猪被分装在3个尼龙袋内。

据违法人员王某秀供述,她是水富县两碗乡人,在盐津县柿子镇群众中零星收购这批野生动物,价值1600元,本来打算当天将收购来的这批野生动物运往水富县两碗乡自己家中出售,没想到被普洱林区派出所逮个正着。

按照野生动物法规定,普洱林区派出所在县森林公安局的指导下,在热心群众的帮助和见证下,依法将收缴的76.6斤野生蛇及果子狸、刺猪、拱猪于普洱镇箭坝村水子冲社附近的山林里放归大自然。

违法人员王某秀目前正在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