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着力提升旅游市场服务能力
2016-08-05 13:29:25
坚持问题导向 健全完善机制
丽江着力提升旅游市场服务能力
全面夯实服务基础
丽江市委、市政府将旅游市场治安管理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深入研究旅游市场治安突出问题,积极主动提供合理化工作建议,研究出台了《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治安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公安机关职责定位、旅游警察专业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措施,为旅游警察全面履职,打击各类侵害游客和旅游从业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旅游市场治安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同时在丽江市公安局成立了旅游警察支队,下设4个大队,配置21名民警,20名辅警的基础上,在古城、玉龙、宁蒗三个旅游重点县(区)公安局分别成立旅游警察大队,配置不少于10名民警10名辅警;以“2名民警+2名辅警”为勤务单元模式在16个旅游景区(点)成立旅游警察中队,理顺全市公安机关旅游市场治安管理服务工作体制。
治安管理成效明显
丽江市公安局党委多次专题研究旅游市场治安管理服务工作,健全机制、依法履职,突出重点、打击整治,有效净化了旅游市场治安环境。
依托丽江市旅游监管指挥调度中心,规范了涉旅警情受理、指令、联动、处置程序,建立了与旅发委、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机制,针对游客反映的突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整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类非法经营行为,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专业警种与派出所分工负责、联动配合,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充分发挥景区景点派出所职能作用和优势,实行涉旅警情首问首办责任制,派出所承担涉旅警情第一时间受理和前期调查处置;旅游警察专业警种负责重大案件、政府部门移交案件的专门调查处理,开展旅游市场治安管理对策研究指导,加强景区景点属地派出所涉旅警情处置和案件办理业务培训。针对涉旅案件当事人多为游客,在丽停留时间短、流动性大、取证困难等特点,旅游警察支队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每天安排民警24小时值守备勤,确保快速接警、快速处警、快速办理案件,更好为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服务。根据旅游景区和行业场所节假日、旅游黄金周人流特点规律,采取定点和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分组分班错时在大研古镇、束河古镇、玉龙雪山、拉市、宋城等重要旅游景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对酒吧、客栈、马场、旅游行业场所进行巡查管理服务。紧紧抓住影响旅游安全和旅游形象的突出治安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突出违法犯罪,加大对危害旅游安全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侵财案件、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提升游客与旅游从业者安全感和满意度。
截至目前,共查处发生在旅游景区景点和涉及游客安全的拉客扰乱公共秩序、酒托诈骗、强买强卖、赌博、违反旅馆业信息系统管理等各类行政案件64起,处理违法人员87人,其中行政拘留15人;侦办在景区景点开设赌场刑事案件2起,打击处理4人,检查旅游行业场所1600余家次,受理游客求助520起,检查行业场所2000余家、处罚11家,清查黑团3000余人次,说服教育喊客拉客人员800余人次,受理旅客咨询求助1800余人次,收到游客赠送锦旗3面。
警察履职能力提升
丽江市公安局坚持新警种、新形象、新风貌,强化队伍管理制度建设、民警业务能力、服务能力建设和对外形象建设,着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旅游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健全内部管理规范和制度,根据旅游警察职责、任务、特点,明确案件受理范围、涉旅案件办理工作规范,制作执法指引,制定涵盖学习、车辆、涉案财物、值班备勤、民警行为等方面的一系列内部管理规范和制度,做到依法治理、按规章办事、用制度管人。同时编制了中英文版涵盖案件受理范围、报警投诉渠道、旅警工作规范、景区景点介绍、安全提示等10项内容的《旅游安全手册》印发景区景点和酒店客栈,为游客提供指引服务和防范提示;依托新媒体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开通丽江旅警微信公众号、微博、QQ群,畅通与游客、旅游从业人员的沟通渠道,将服务工作前移,提高管理服务效能。采用“CIS”组织形象设计系统理念,设计制作具有丽江特色的旅游警察队伍专用LOGO,巧妙融合象征和谐稳定的橄榄枝、维护社会治安坚强后盾的警徽以及象征丽江旅游的玉龙雪山、水车、古城等元素,寓意丽江旅游警察维护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的决心和信心。同时,对全市旅游警察执法执勤制式警服进行统一规范,在警察服装和警务装备上统一设置标识,将服务理念与特色进行视觉化、具体化、格式化,提高旅游警察见警率和识别度,增强游客感知度、认可度,提升游客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