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2016-08-05 13:41:03
本报讯(通讯员 尹灿丽)近日,鹤庆县松桂镇大营村的村民杨永方将写着“破案神速 挽回损失”的锦旗送到鹤庆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帮其追回损失。
2015年12月27日晚上,李某在鹤庆县松桂镇大营村杨永方家盗走一头草白色老品种黄骟牛,并在他人帮助下将牛拉到丽江以7500元的价格卖给郑某。今年2月1日凌晨,又在鹤庆县松桂镇大营村李河兴家偷了一头牛,并在他人协助下将牛拉到礁石洞以8800元的价格卖给角某。经价格部门鉴定,该被盗的两头牛分别价值9500元和12500元。
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刻展开调查工作,于5月11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并刑事拘留。从刑事案件的角度来说,只要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即可,被盗的损失可以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刑侦大队民警看着家庭并不富裕两户村民家因黄牛被盗陷入更加窘困中,而被盗黄牛已被宰杀,犯罪嫌疑人无法赔偿,便主动与其他各方当事人多次协商,分别为两户被盗家庭追回9500元和12500元的现金,以弥补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