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边城的“平安诀”
2016-08-12 11:04:03
一座边城的“平安诀”
周建英
“只有我们自身队伍素质过硬,才能赢得老百姓的支持和信任。有事管得下、有案破得了,这样才能打造一支铁的队伍。”近年来,江城县公安局全面创新警务工作模式,借助群众力量,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公安工作新路。
江城县公安局局长陈仲荣说:“让群众满意,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标准。只有深入老百姓家中,与群众打成一片,真心实意解民忧,才会形成‘警为民,民帮警’的警民鱼水关系。”
“诚”字诀搭桥构建警民关系网
近年来,江城县公安局采取领导包片区、民警包村组、专人包重点的‘三包’模式,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深入督导单位及联系的乡镇走访群众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收集掌握情报信息、群防群治工作发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少于4次,每年走访群众50户以上,广泛征求来自各层面的意见和建议;局直各部门科级干部挂钩联系一个村委会或社区,民警挂钩联系一个村民小组,每月深入挂钩联系的村委会、村民小组走访不少于4次,走访群众50户以上;社区民警对辖区群众做到100%走访。
同时,江城县公安局又以乡镇为单位,将全县在建重点工程、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村庄进行划分包干,由派出所长负总责,确定民警具体包访,认真摸排矛盾纠纷和热难点问题,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指导治安防范等工作。
江城县曲水乡高山村委会的土卡河村是中越边境线上的一个美丽傣族村寨。因为交通不便,当地生活条件异常艰苦,唯一通往外界的20多公里土路,一到雨季就泥泞不堪。
在走访中陈仲荣了解到,当地群众虽然引进了200亩的胡椒种植,开辟了一条致富之路,但还存在一些困难。陈仲荣积极向各方面协调争取,对村民给予了扶持,连接外界的22公里土路,也将在今年雨季后开始硬化路面。
土卡河村民李江春说:“每年,公安局的领导和民警都会来村里几十次,现在基本上每个来到村里的民警,大家都能叫出名字来。
“民警经常来帮我们解决一些困难,大家很熟悉,村里的群众也都成了公安机关的‘情报员’,不管是上山干活还是到江里打鱼,都会有意识关注一下寨子里的治安情况。”村民陶元福说。
近年来,江城县公安局把民警深入社区、单位、企业、村组、家庭作为常态化工作,积极开展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送温暖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办实事体现真心真情。
“实”字诀当头构建立体防控网
每年正月初二、十五、十六这几天,是彝族青年男女期盼的“丢包狂欢节”。狂欢节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但在人群外围和密集处,一支公安巡逻队伍却顶着烈日不停巡逻着,保护参加狂欢节的群众。
杨昆是江城县公安局特警大队教导员,2015年11月份,还是勐烈派出所民警的他和另处4名民警,带领10名文职人员组成了江城县公安局巡逻队,专职作为县公安局的一支应急处突力量,参与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逻和应急处突。在丢包狂欢节、彝族火把节、哈尼节、整董泼水节等当地的重大节日上,都少不了他们的身影。
据介绍,这支巡逻队,是按照特警大队的职责建立的。除了日常巡逻防控,他们还按照特警的要求来训练。除了这支巡逻队外,作为城区派出所的勐烈派出所还有一支巡逻中队,加上城区的勐烈边防派出所的巡逻队,共有三支巡逻队伍覆盖城区和郊区。
与此同时,江城县公安局还建设了一张有714个视频监控探头和4套高清晰视频监控系统的“天网”;与当地武警建立了联合巡逻机制,组建了一支50人的巡防队伍,在城区全天候进行网格化巡逻,实现了“动态布警,快速反应”。
另外,江城县公安局还建立了“网格化”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机制。在出入城区的主干道设立三个常态治安卡口,建立“公安管片、部队守线、边防堵卡、民兵协作”的边境治安防控体系,组织群防群治力量、民兵、边境村寨义务巡逻队,加强边境通道、边境村寨的村落防范,严打偷渡越境、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积极构建国际警务合作网
江城县与越南、老挝接壤,由于地理位置特殊,曾一度成为贩运毒品、非法出入境、涉案人员外逃的通道。对此,江城县公安局近年来重拳出击,着力于边境管控。
通过不断加大与越南、老挝警方的国际警务合作,建立完善了双边会谈会晤、执法协作等国家警务合作机制,并在共同打击跨国毒品犯罪、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恐怖活动等严重刑事犯罪以及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边境社会治安得到明显好转,双方友谊也在不断加深。同时,通过不断拓展和深化合作的形式与内容,进一步提升了双方执法合作和联手打击跨国犯罪活动的能力。
其实早在2012年7月,江城县公安局就联合县司法、边防、外办、法院、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在老挝约乌县兰碓口岸设立了“中老边境地区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室”,建立了双方边境一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作、普法工作和定期会晤“三个机制”。
按照此机制,双方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全面深入的矛盾纠纷排查;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开展2次联合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由双方轮流举办1次双边会晤,相互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双方平等磋商相关合作事宜,及时高效化解各类跨境矛盾纠纷,力争各类跨境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