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开启农村警务新模式
2016-08-19 11:57:20
推行一村一警一助理
牟定开启农村警务新模式
通讯员 高 建 王加茂
为进一步延伸公安机关打防管控的触角,筑牢农村地区平安网底,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牟定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一村一警一助理”农村警务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高位统领,确保高起点推进
为充分挖掘“金点子”,5月16日至18日,牟定县公安局派出考察组,前往“一村一警务助理”机制建设推开较早,并取得实效的贵州省黔西南州考察学习。
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关心支持和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牟定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警务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和《农村警务机制建设实施细则》,全警动员,全力推进农村警务机制建设工作。
牟定县公安局合理划分警务区,按照“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在全局范围内选取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优秀民警,经乡镇党委、政府考察后驻村(社区)担任党组织副书记或主任助理,指导开展好本村(社区)的治安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服务群众等工作,实现一村一警。
从各村(社区)书记或主任中选取1名政治素质过硬、思想品质优良、群众基础较好、熟悉本地情况的同志,经县公安局考察后聘为村(社区)警务助理,协助社区民警开展非执法类警务活动。
精心培训,确保高效率运作
5月下旬,全县7乡镇发文任命社区民警驻村担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主任助理,县公安局发文聘请89名村(社区)书记或主任兼任警务助理。
5月30日至31日,全县7乡镇同步推开警务助理聘请仪式和首次培训工作,牟定县公安局向89名警务助理颁发了聘书、工作证、执勤袖套和工作手册,颁布了警务助理工作规程、工作职责和考评办法,下发了警务助理工作台账。对警务助理即将开展的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业务培训,增进了警务助理对公安工作的认知和认可,掌握了开展工作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完成后,驻村民警和警务助理正式上岗开展工作。
为确保驻村民警和警务助理高标准履职,解决“兼而不专”的问题,牟定县公安局制定了《牟定县驻村民警工作职责》、《牟定县驻村民警考核办法》、《牟定县村(社区)警务助理工作规程》和《牟定县村(社区)警务助理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工作规范,明确职责任务、严明工作纪律,充分发挥考核杠杆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驻村民警和警务助理的监督管理。
开拓创新,织牢治安防控网底
紧紧抓住警务助理村情熟,信息广的本土优势,努力实现警务助理与当前农村警务模式、群防群治工作的有机结合,推进村民联防信息平台应用,着力构建治安前端防控体系。以村民小组为单元采集移动手机用户,通过移动公司搭建信息平台,将10个号码绑定为1个联防小组,形成“求助户+联防组长+警务助理+社区民警”的联防模式,拨打6995可同时呼叫组内所有人员,实现及时救助、快捷报警、快速处置、一呼多应、联防联动,进一步织牢农村治安防控网底。
警务助理来自各村(社区),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具备人熟、事熟、地熟、情况熟的“四熟”优势,对村内情况了如指掌,预警情况可以先知先觉,及时报告驻村民警,果断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筑牢农村社区治安防控网。
驻村民警和警务助理定期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小的矛盾纠纷现场调处化解,大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派出所或司法所。将原来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省、州、县、乡”四级联动延伸到村(社区),实现五级联动,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一村一警一助理”警务机制的运行,实现了警务前移,使农村地区的警情第一时间得到处置,纠纷第一时间得到调处,求助第一时间得到服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县刑事案件发案下降20.7%,破案上升16.8%,治安案件查处数上升20.8%。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与民借力,服务于民。“一村一警一助理”警务机制建设的推进,有效筑牢了基层治安“网底”,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